关于组织参观曲靖市警示教育基地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4-06-13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参观

曲靖市警示教育基地的通知

曲建群〔2014〕 9号

局机关,局属各单位: 扎实有效开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加强党员干部党纪、党风、党性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按照《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专题培训的通知 》(曲建群〔2014〕8号)的要求,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研究决定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参观曲靖市警示教育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4月4日 (星期五)上午。

二、参观人员: 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局属各单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办公室主任。

、活动要求: 1.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 2.各单位因工作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的人员,需向局领导请假,并上交书面假条。

3.参加活动人员必须听从安排,服从指挥,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参观过程中,要始终保持严肃认真的态度,不得喧哗,不得接打电话,不得擅自离队,维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员干部职工良好形象。 4.局纪检办、活动办协调车辆并组织好参观活动,参加活动人员于 4月4日 8:20准时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停车场集中,统一乘车前往参观地点。

中共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3月31日

2014年3月 31 印发

中共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党的群众路线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