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习教育“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4-06-13
中共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
开展学习教育 “ 回头看 ” 工作的通知
曲建群〔2014〕 10号
局属各党总支、支部:
为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质量,经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学习教育“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方法
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工作要遵循“查学习内容,确保学习重点不遗漏;查学习时间,确保学习安排有保障;查痕迹管理,确保学习教育活动不走样;查立行立改,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的原则和要求,首先由各总支、支部按要求对“学习教育、征求意见”环节的工作进行自检自查,查缺补漏,缺什么补什么。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由局活动办统一组织,对第一环节的工作进行一次普遍检查。对自检自查和统一检查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和差距,要采取有效措施,于 2014年4月30日 前进行补课或完善提高,并由局督导组进行督查。
二、工作重点
(一)检查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参加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情况。
(二)检查学习心得体会文章的撰写情况。
(三)检查学习教育、征求意见环节相关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情况。
(四)检查各单位领导班子和成员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征求意见情况。
(五)检查各单位领导班子和成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征求意见情况。督促各单位原汁原味梳理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并报局活动办备案。
(六)检查副科以上领导干部随机走访三户以上服务对象,开展调研、座谈和征求意见情况。
(七)检查各单位针对所征求的意见建议开展边学边改的情况。边学边改、立行立改事项报局活动办。
(八)检查各单位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相关记录。
(九) 开展二次谈话。根据需要,对个别谈话环节谈得不深不透的,开展二次谈话。
三、时间要求
学习教育“回头看”集中检查时间为 4月14日 &msh; 4月18日 。
中共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党的群众路线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4月11日
2014年 4 月 11 日 印发
中共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党的群众路线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