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核查补充通知

来源: 日期:2014-09-01


关于2014年云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定期核查从业人员证书延续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企业:

为确保云南省2014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定期核查及从业人员证书延续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省属、昆明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定期核查和从业人员证书延续时间和地点

省属和昆明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定期核查工作分为两个时间段进行:

第一时间段:2014年5月5日至5月16日(不含节假日);地点:云安会都(老石安公路与大渔路交叉口)。

第二时间段:2014年6月3日至6月13日(不含节假日);地点:昆明市行政中心4号楼4楼(呈贡新区)。

其他州、市建筑业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核查通过的,可在以上时间段内报送资料参加核查。

二、试验室换证

预 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建筑材料类试验室应在2014年4&msh6月完成换证工作,其中具有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资质的企 业,必须在试验室换证后方可参加资质定期核查。所有申报试验室换证的资料复印件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带原件备查。属地为州、市的企业试验室换证资料,原则 上由州、市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属地为省属的企业试验室换证资料,由企业自行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试验室换资料证报送地点: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330办公室。

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企业)资质定期核查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企业)资质定期核查所有申报纸质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带原件备查。材料报送地点: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329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从业人员证书延续范围只包含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和即将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但尚未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持有的人员证书,其余企业持有的同类证书按照到期换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二)桩机单机备案证到期未及时办理换证的,企业基础工程施工机械备案手册不予延续。

三)建筑业企业不能参加资质定期核查的,其从业人员证书可以按要求参加延续和到期换证。

(四)为确保建筑业企业资质定期核查及从业人员证书延续工作的顺利进行,在2014年4月1日&msh6月30日期间,暂停受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新办业务(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的除外)。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2014 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