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减隔震技术发展与应用的意见

来源: 日期:2014-09-04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减隔震技术发展与应用的意见 (云政办发 011`55 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十项重大措施的通知》(云政发008`103号)有关要求,加快减隔震技术在我省的发展与应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减隔震技术发展与应用的重要意义 云南属地震多发省份,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云南省129个县(市、区)均位于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其以上地区,其中,9度设防区3个、8度设防区56个、7度设防区57个、6度设防区13个,城乡建设抗震设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历次震害调查表明,地震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主要源于建(构)筑物和工程设施的破坏、倒塌以及由此引发的次生灾害。 减隔震技术包括隔震和消能减震。隔震技术是在建筑物基础、底部或下部与上部结构之间设置由隔震器(橡胶隔震支座)、阻尼装置等组成的隔震层,隔离地震能量向上部结构传递,减少输入到上部结构的地震能量,降低上部结构的地震反应,达到预期防震要求,使建筑物安全性能得到有效提高。消能减震技术则是在建筑物的抗侧力体系中设置消能部件,通过阻尼器的变形吸收和消耗地震能量,减小结构的地震响应,提高结构的抗震能力。大量实验室研究结果和数值计算结果表明,消能减震技术对减少结构水平地震反应也是十分有效的。因此,推进减隔震技术的发展与应用,能有效提升我省防震减灾工作科技含量,切实提高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有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加快推进减隔震技术的应用与发展是切实落实 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 防震减灾工作方针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加强我省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地、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减隔震技术应用与发展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计划措施、强化责任考核、营造社会氛围,真正把这件大事办好、办实。 二、 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引导、合理使用、突出重点、财政补贴、抗震安全的原则,在我省符合适用条件的高烈度设防区全面推行减隔震技术,为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切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15年以前,在我省抗震设防烈度8度和9度设防区内,凡符合适用条件的新建中小学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和医院必须使用减隔震技术;符合适用条件的其他建筑工程积极鼓励采用减隔震技术,使我省减隔震技术研发能力及减隔震技术应用有关产业初具规模。2020年以前,在我省抗震设防烈度8度和9度设防区内,凡符合适用条件的中小学教学用房和学生宿舍、医院、通信、电力及交通枢纽等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全面推广使用减隔震技术,使我省减隔震技术研发能力及减隔震技术应用有关产业走在全国前列。 三、 加快推进减隔震技术应用与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完善扶持政策。 各地、有关部门要坚持积极推进与有序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尊重科学、实事求是,按照建筑技术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对符合适用条件的项目积极推广使用减隔震技术。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财政厅、工业信息化委、地税局、发展改革委、地震局等部门配合,尽快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对使用减隔震技术的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对促进减隔震技术发展的有关产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税收优惠,推进我省减隔震技术的发展与运用。 (二)提高研发应用能力 。坚持积极推进与科技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总结经验、发挥优势,不断增强我省减隔震技术研发应用能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协调省内大专院校、设计院(所)、生产企业,积极建设减隔震技术科研中心,充分利用我省在抗震减震方面的科研成果,充分吸取国内外先进经验,努力推进建筑结构抗震新理论、新技术的研究及各种综合抗震、隔震装置等新产品的研发,切实解决这一领域的重大科技问题。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等部门要从项目安排和经费保障上给予积极支持。 (三)加强培训指导与交流合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地震局要认真组织建筑工程减隔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并通过大专院校、职业教育等多种形式对州(市)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分批、分层次培训,为基层培养专业技术队伍。同时,要进一步加大与减隔震技术应用先进国家的交流合作力度,并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常态合作机制,充分借鉴、学习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真正做到学人之长、补己之短。 (四)逐步扩大减隔震技术使用范围。 各地、各部门要在我省2007年实施 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我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多发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投入,力争把减隔震技术应用扩展到抗震防灾示范区、示范村(户),带动和促进全省广大农村抗震防灾水平的整体提高。

四、 切实加强减隔震技术应用与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目标,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人员,深入扎实抓好有关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积极储备专业技术人才,并成立专门机构对减隔震技术的推广应用进行规范管理和技术研发,从设计、施工、管理、验收、工艺创新到减隔震技术改良升级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为减隔震技术的应用和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积极协调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地震局、科技厅等部门,建立推广减隔震技术应用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出台有关推进措施,研究解决减隔震技术推广与应用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

(二)制定计划,抓好落实。 由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卫生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对8度和9度设防区内符合适用条件的新建学校和医院进行认真排查统计,结合云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把推进减隔震技术应用与发展工作纳入项目计划统筹实施。各地、有关部门要把推进减隔震技术应用与发展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抓好落实。要坚持积极推进与严格质量监管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从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确保项目工程质量,把应用减隔震技术的项目建设成示范工程、放心工程。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和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减隔震技术的宣传普及,全面介绍减隔震技术基础知识,让科学防震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多渠道推进减隔震技术在我省工作建设中的应用,努力使我省工程抗震科技水平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