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关于印发《曲靖市建筑施工高处坠落、触电等多发性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4-09-01
曲建安监〔 2014 〕 13 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安监站、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建管科、各建筑业企业:
目前,我市建筑施工高处坠落、触电等多发性事故占安全事故比重较大,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高处坠落、触电等多发性事故安全生产管理,从源头上遏制高处坠落、触电等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和财产的损失,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预防建筑施工高处坠落、触电等多发性事故专项整治的通知》(云建质函〔 2014 〕 267 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实际情况,特制定建筑施工高处坠落、触电等多发性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现将《曲靖市建筑施工高处坠落、触电等多发性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按方案要求狠抓落实,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的稳定。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开展预防建筑施工高处坠落、触电等多发性事故专项整治的通知》(云建质函〔 2014 〕 267 号)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高处坠落、触电等事故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高处施工作业和施工用电管理, 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以排查治理建筑施工爬架、施工用电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施工、监理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预防一般事故、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切实确保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圆满完成,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成立 建筑施工高处坠落、触电等多发性事故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角忠剑(站长)
副组长:彭双勇(副站长)
成 员:陈彬伟 梁红波 司俊 潘华兵 张占军
三、专项整治重点
全市建筑工程在建项目的 使用的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等垂直运输设备;基础工程施工机械设备;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临时用电设施;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设施。 专项整治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应急救援方案的制订等情况;
(二)施工现场临边、洞口,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吊篮等有高处坠落隐患的安全防护情况;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线架设、接地与防雷、配电室、配电线路、配电箱及开关箱等有触电隐患的安全规范执行情况;
(四)抽水机、电锯等中小型施工机具和手持电动工具等有触电隐患的安全防护情况;
(五)电工、架子工等工种的上岗证持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
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遏制 高处坠落、触电等事故的发生,各县(市、 区 ) 住建局安监站、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建管科、市属各施工企业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 《关于开展预防建筑施工高处坠落、触电等多发性事故专项整治的通知》 ,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扎扎实实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本单位高空坠落、触电等事故易发、多发的类型,认真查找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同时要强化对建筑施工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措施贯彻落实到位。
(二 ) 突出重点,强化管理,切实保障建筑施工安全
各县(市、 区 ) 住建局安监站、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建管科、市属各施工企业 要突出重点,强化管理,对建筑工程事故多发、易发环节要严密监控,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特别要针对施工临时用电、临边和洞口等隐患多的新情况、新问题,抓住重点,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做好技术指导。
(三 )加强监控,全面排查, 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
各县(市、 区 ) 住建局安监站、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建管科、市属各施工企业 要结合近期组织 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认真对所有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落实。特别要强化施工现场监督执法,坚决查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要强化对施工现场各个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尤其要对施工现场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临时设施等进行重点排查,彻底消除施工现场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四 )增强保障,制定 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
各县(市、 区 ) 住建局安监站、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建管科、市属各施工企业 要认真组织编制符合实际和可操作性、针对性较强的高空坠落、触电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一旦发生险情,要立即启动预案。同时要督促工程项目部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停止施工、撤离人员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五 ) 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切实保证通信联络畅通无阻
各县(市、区) 住建局安监站、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建管科、市属各施工企业 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各单位必须要有一名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地做好值班工作,确保通信联络畅通无阻,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各县(市、区) 住建局安监站、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建管科务必在每月 7 号以前上报附件 1 ;并在 2014 年 11 月 25 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书面报告报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
联系人:孙利波 邮箱: 617396285@qq.c
传 真: 0874-3219497
附件: 1. 曲靖市建筑监理企业预防高处坠落、触电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县、区级建设局)
2. 曲靖市建筑监理企业预防高处坠落、触电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3. 曲靖市建筑监理企业预防高处坠落、触电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属地)
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
2014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