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4-08-28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局属各单位:

2014 1 6 月,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38 起(受伤 38 人),无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61 万元。施工现场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摔伤、砸伤事故较多。摔伤 20 起,占事故总数的 53 %;砸伤 7 起,占事故总数的 18 %;其他,戳伤 3 起,锯伤、压伤各 2 起,割伤、击伤、绞伤各 1 起。二是临边、洞口、基础土方、施工机具是事故发生的主要部位。三是中心城区、沾益县事故多发。中心城区 15 起(受伤 15 人),占事故总数的 39.5 %;沾益县 12 起(受伤 12 人),占事故总数的 31.5 %;宣威市 4 起(受伤 4 人),会泽县 3 起(受伤 3 人),麒麟区 2 起(受伤 2 人),陆良 1 起(受伤 1 人)、罗平县 1 起(受伤 1 人)。四是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 43.3 %,直接经济损失下降 61.2 %。上半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监管机构共检查在建工地项目累计 903 项(次),检查中查出一般隐患 4116 条,整改率 95 %;查出重大隐患 194 条,整改率 100 %;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 471 份;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 67 份。

全市 15 个石油液化气储配充装站,没有发生较大安全事故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管理共有 682 辆公交车,事故起数等比去年同期均有下降;全市有自来水厂 12 个(中心城区 4 个),污水处理厂 10 个,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虽然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但 2014 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极为严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曲安办〔 2014 8 号)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安全生产工作 2014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质函〔 2014 273 号)等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为重点,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要从推动安全发展的大局出发,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强化底线、红线意识,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切实 把握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着力事故防范,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以及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的要求, 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布置并抓落实。要加强对重点目标和部位的安全防范,根据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特别是对要害部位、薄弱环节以及容易引发事故的场所,要加大管理力度和检查频次,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检查到位、督查到位、监管到位、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不折不扣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督促检查,切实增强工作成效

要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要上下联动,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督查组,监管干部要亲自带队下基层,深入 建筑施工、市政公用设施运行、房屋使用、公园 等一线进行督促检查。要组织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查出的隐患要跟踪整改,注重痕迹管理,加强分析总结,强化再部署再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四、排查火灾隐患,确保本单位和监管行业无火灾事故发生

贯彻落实好有关消防工作文件和会议的要求,按照单位职能职责,布置安排,细化责任,突出重点,尽全力整治火灾隐患,坚决预防较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完善预案,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做好汛期低洼地带和有关道路、桥涵地段安全防范,加强巡查,及时排出积水,防止出现人员溺亡事件, 要强化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对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工程进行重点排查,要 对城市供水设施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 加强应急职守,做实防备工作。

六、进一步推进安全风险评估预警防控工作

积极 推动建设单位对重大工程实行全过程安全风险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投入。 按照风险评估及预警防控工作的要求,认真抓好安全风险的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确保安全生产。

七、继续保持 打非治违 高压态势

要继续开展 打非治违 专项整治,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打非法违法行为。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 7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