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4-08-29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

六打六治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委办有关 工作要求,现就我市建筑行业和市政行业集中开展 六打六治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打击整治目标

按照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的总体要求,通过持续深入开展建筑行业和市政行业打非治违工作,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切实加强市政公用行业的监管。

二、打击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打击整治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城市公共交通。

(二)打击整治重点及部门职责分工

1.建筑市场方面,由市建筑业管理站牵头负责,相关监管单位积极配合。

(1)施工、监理、检测等企业无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行为;

(2)施工、监理、检测企业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的行为;

(3)监理企业不按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监理,存在虚假监理、见证取样等行为;

(4)牵头布置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培训考核工作;

(5)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持证上岗人员不到位的行为;

(6)省外企业未办理入滇备案手续及现场实际施工管理人员与企业备案登记人员不一致的行为;

(7)未取得施工许可开工的或对取得施工许可后,有发生条件变化、延期开工、中止施工等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

2.招标投标方面,由 建筑市场监管科(招标办) 牵头负责,相关监管单位积极配合。

1)招标人设置过高、过多资质等级要求,特定地域业绩及奖项作为招标条件等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

(2)投标人挂靠、租借资质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投标;

(3)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围标、串标行为的;

(4)施工现场与投标文件中设备、主要人员配备不一致且未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变更备案的;

(5)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未备案或签订阴阳合同的及合同履行过程;

(6)招标代理机构无资质代理、超资质代理、资质过期仍在代理的,不具备开展业务必要条件的。

3.工程质量方面,由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牵头负责,相关监管单位积极配合。

(1)县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考核,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管,依法严打 不按规范标准进行检测, 检测企业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为

(2) 施工图设计文件落实情况;

(3)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管理,预防工程质量通病及工程质量缺陷整改处理的情况。

4.工程安全监管方面,由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牵头负责,相关监管单位积极配合。

(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而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钢管扣件租赁单位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检验检测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

(3)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维修保养等制度不落实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实施情况;

(4)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后检查验收,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监测等制度不落实的;

(5)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定型化、工具式模板支撑系统等先进技术推广应用情况;

(6)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调查及处理情况;

(7)施工现场消防制度建立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消防法规的规定,工程项目施工现场、项目部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制定电焊、气焊、易燃材料储存安全操作规程;把消防工作列入施工管理的内容;

(8)施工现场消防队伍及消防演练的情况。对施工现场作业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防火技术安全交底。制订消防应急预案,建立消防应急队伍,组织施工现场人员进行消防应急演练。完善消防设施的情况;

(9)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电焊、气焊、易燃易爆品管理等消防制度落实情况。组织安全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条件的情况;

(10)按规定和防火要求对施工现场配备消防器材的情况。

5.全市市政公用行业方面,由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牵头负责。

1 城市供水,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生产运行安全措施保障落实情况;水质安全检测情况等;

(2) 城市公共交通,城市交通的管理、运营维护和安全监管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承担维护保养、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的单位是否确实履行了职责、设施状况记录是否健全;车辆、设施、设备和场站安全检查情况及有关监测检验情况等;

(3) 城市燃气,燃气发展规划(专项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企业特许经营和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燃气产设施的保护;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即经营者应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应急装备、器材、关定期组织演练。

6.处罚方面,由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具体处罚程序:各单位 对巡查检查发现、举报的案件,将立案审批表报支队领导、局法规科、局分管领导审批是否立案;办案大队按法律程序进行调查取证,做好询问笔录和现场勘验笔录,并督促当事人提供相关资料;对立案的案件,由局法规科审核相关资料是否齐全,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对立案的案件,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召集涉及案件处罚的局相关单位领导讨论案件,针对违法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法规集体决定处罚金额;支队法规科拟出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告知书,由局法规科审核,报局分管领导审批; 支队执法人员将审核批准的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及期限;对进行陈述申辩的案件,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 织涉及案件处罚的相关单位再次召开案件讨论会,根据陈述申辩的理由,案审会集体决定处罚金额;对需要听证的案件,由局法规科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举行听证;由支队法规科拟出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由局法规科审核,报局分管领导和局主要领导审批;支队执法人员将审批的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期限和救济途径;当事人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后,由监察支队出具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执行完毕证明交由当事人;由支队对案件资料进行整理,报档案室存档。

三、领导小组

组 长:曾建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吴兴安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员: 罗顺谦   建筑市场监管科科长(招标办主任)

黄光明   法规监察科科长

柴家虎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李卫东   行政执法稽查管理科副科长

杨 军   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许陈荣   市建筑业管理站站长

梅辅云   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市建筑业管理站副站长

邹利民   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站长

角忠剑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

刁鹏群   市城建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支队长

联络员:孙 涛,电话3219960(市场行为方面)

何俊才,电话3219833( 招标投标方面)

张习清,电话3131096(质量监管方面)

彭双勇,电话3219497(安全监管方面)

田二聪,电话3219870(市政公用方面)

宁 军,电话3210988(执法处罚方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建筑业管理站,办公室主任由许陈荣兼任。专项行动结束后,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自行撤销。

四、时间及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从 8月20日 开始,到12月底结束。共分3个阶段进行:

(1) 全面动员部署和摸底排查阶段(8月底前)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各有关单位对各自负责区域内所有在建工程项 目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逐一核实、登记,确定重点企业、重大问题。按照表格化、精细化要求,列出企业清单,规范检查内容,建立动态监管档案。

(2) 集中打击整治阶段(9月 &msh 11月)

各单位在全面排查、核实登记的基础上,对一般性问题,责成相关企业立即整改,待整改到位后,经检查,方可撤销记录;对存在重大隐患或问题性质比较严重的,应责成立即停工整改,并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对存在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拒绝整改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按上限处理;对超过处理权限的及时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予以查处,确保 六打六治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 巩固深化阶段(12月)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好住建行业 六打六治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问题专项治理力度,切实查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组织督查小组,对监管范围内各项目参建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要认真总结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要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的要求,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各自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进一步加强过程监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要及时加强信息通报,加强部门联动,严格依照建筑施工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作,切实采取严厉有效的措施。 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分解、细化工作内容和措施,迅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二)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两严格、五制度、一机制 和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两严格:严格执行 四个一律 ,严格责任追究。五制度: 黑名单 制度,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和跟踪督办制度,约谈警示制度,暗访暗查和媒体曝光制度,奖励举报制度。一机制:信息互通机制。)

(三)请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将本地打非治违实施方案(含电子文档)于 9月5日前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含电子文档)于 12月20日前 上报市建筑业管理站。以便及时汇总上报。联系人:孙涛;联系电话:0874-3215900;传真:0874-3219960;电子邮箱: 355240370@qq.c。

(四)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打非治违 举报电话:建筑市场监管0874-3219960;工程质量监管0874-3131424;工程安全监管0874-3219497;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0874-3219833;市政公用行业0874-3219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