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造价工程师注册合格人员办理领取证、章事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5-11-10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2015 年我省造价工程师注册合格人员共计: 479 人(含初始注册、延续注册、跨省变更、遗失补办、省内变更),现将办理领取证、章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一) 申请人办理领取初始注册、跨省变更、遗失补办的,其执业印章可先领取。注册证书需张贴 1 张 1 寸免冠彩色照片,我省加盖钢印后于 2015 年 11 月 24 日起 领取;
(二) 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合格的人员,证书加盖延续注册有效期确认章事宜另行通知。
(三)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到期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办理事宜另行通知。
二、领取要求:
(一) 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取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 份并查验其身份证原件;
(二) 公司信息员代为领取的需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 份;
(三) 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领取的需查验其身份证原件;
上述所需的相关证明,证件不得使用扫描件、传真件;除上述规定的领取人外,其他人员不得代领、代办。
三、受理时间地点及联系办法
(一)受理时间: 2015 年 11 月 12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20 日
联系人:胡 鹏 电 话: 0871-64320642
(二)受理地点: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1 楼 11 9 室(地址:昆明市红塔东路 3 号云大滇池学院斜对面)
附件 1 : 领证、章人员名单;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2015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