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云南省住建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1·06”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抓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紧急通知

来源: 日期:2016-01-29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外地入曲相关企业:

为做好近期国家、省、市一系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安排及部署,抓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 1 &mi 06 ”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抓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云住建发明电〔 2016 3 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开展的冬春消防安全、今冬明春安全大检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等工作,加强对在建项目和停工项目的安全监督及隐患排查。请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信息数据报市安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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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 1 &mi 06 ”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抓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 1 25

云住建发明电〔 2016 3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认真

贯彻落实“ 1 &mi 06 ”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

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抓好春节和“两会”期间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建筑业企业:

2016 1 6 日,国务院、省政府先后召开了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三个责任体系,狠抓改革创新、依法治理、基础建设、专项整治四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事故总量继续下降、死亡人数继续减少、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得到遏制三项任务,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会议强调,针对岁末年初事故易发多发的情况,要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担当,对安全生产工作再检查再落实;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强化打非治违;突出城市建设运行安全风险防范,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全省建筑施工领域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坚决落实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2015 11 月以来,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保持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压态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连续下发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 云建质函〔 2015 802 )、《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 云建质函〔 2015 867 )、《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岁末年初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 云建质函〔 2015 896 )、《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2016 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紧急通知 》( 云建质函 2015 905 号)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自然灾害隐患排查等防灾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 云建质函〔 2015 914 号)等 5 份文件(以下简称 5 份文件),对 2016 3 月底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目的是坚决做到 “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重特大事故”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刻领会“ 1 &mi 06 ”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逐一抓好文件要求的贯彻执行, 有效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春节假期的到来和“两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突出重点,深入扎实抓好排查整治和管理教育

(一)立即开展排查整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 根据陈豪省长“严格考核、严格执行重特大事故&lsqu一票否决&rsqu制度,加大失职追责力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立即 按照 5 文件明确的检查时限、重点问题、重点企业、重点地区和重大隐患,以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云住建发明电〔 2015 23 号)明确的主要内容,全面深入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并不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注重检 查、整改、复查等工作环节的闭合,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坚决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严厉打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结合省安委会列出的 6 项重大隐患(详见云建质函 2015 896 号文)、玉溪市认定的澄江龙景苑项目隐患 整改情况和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对各州(市)和滇中新区进行抽查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将进行全省通报,并上报省安委会。

(二)督促做好管理教育。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督促企业和施工项目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合理安排施工现场的值班值守,认真落实门卫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各类易燃、易爆等材料的管理,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对基坑、脚手架、模板和设备基础的检查加固,做好排水工作;完善施工现场各类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强化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中毒、防触电等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一线工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素质;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假期停工的在建工程,要落实好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和水电管理,要做到机械复位,安排专人值班,加强巡查,做好防火、防盗和恶劣天气应对工作,合理有序安排工人返乡或转场。

三、把握规律,严格落实项目停工检查和恢复施工的要求

从近几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的情况看,受低温雨雪天气、外来务工人员返乡心情迫切、赶进度赶工期、人员流动性大、新进务工人员多以及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等多种因素交叉影响,春节前后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频发、重发期,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刻把握事故规律,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实现“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标。

(一)严密组织停工检查。 停工检查起始时间: 2016 1 18 日起。 停工检查范围: 一是正在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项目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二是除地震恢复重建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外,存在项目管理机构不健全、主要管理人员不在位、隐患整改不彻底等问题,以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项目。 工作要求: 一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前期安全检查和安全报监情况,并确定停工检查项目清单,掌握工作底数;二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停工检查时间和范围要求,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及时向监管有关建设项目下达停工检查通知书,并跟踪掌握执行情况;三是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 务必采取最严厉的措施,定岗定员、分片包干、网格化管理,确保停工检查及恢复施工工作严格、高效、全面落实。

(二)严格控制恢复施工。 一是停工检查项目的恢复施工。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项目的恢复施工,具体负责安全监督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专项施工方案、材料检测、实体构筑等必须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检查确认符合标准规范,并报经安全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项目和其他责令停工检查项目的恢复施工,必须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检查确认整改合格,并报经安全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监理单位要建立停工、复工资料台账,搞好签字背书,一旦发生事故,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是春节假期停工项目的恢复施工。 施工企业要结合在建项目状况,制定详细的节后复工检查方案,对所属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针对外来劳力大量进入施工现场、新进工人和转岗人员增多的实际,上岗前必须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按工种和施工特点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监理企业要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复工检查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复工检查内容全面、方案可行,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确保安全。所有复工的在建工程必须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经检查合格后,由施工、监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安全生产复工条件检查签字资料应作为工程的安全资料归档备查;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的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到岗,及时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凡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到岗的,一律不得擅自复工。以上节后复工工作落实情况,由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监理人签字背书,报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复工。 春节和“两会”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要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重点监管,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带班作业,施工时监理单位必须进行现场旁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三)及时办理中止监督手续。 受经济下行影响,由于资金缺口大,全省商用住房项目处于停工、半停工状况的较多,施工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长期不在位,导致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不健全,项目部功能缺失,无法保证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对这部分项目,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督促办理中止监督,拒不办理中止监督手续的项目,严格按照停工检查范围要求,责令停工检查,确保项目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体系健全。项目复工按照 春节假期停工项目的恢复施工要求执行。

四、严格值守,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 24 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履行突发事件应对相关规定,及时做好安全事故报告和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有关生产企业要充实一线值班力量,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提高现场带班人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及时处置和报告。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舆情动态及群众举报信息,及时组织核查,属实的要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

各州(市)和滇中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文件要求传达至属地所有建筑业企业和监管项目,工作开展综合情况和工作信息数据务必于 2016 1 25 日、 2 25 日、 3 25 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其中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务必于 1 20 日前上报。

联系人及电话:金良平, 0871-64322608

附件: 1. 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2. 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明细表

3. 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大隐患情况明细表

4. 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工程停工、复工及中止安全监督情况统计表

5. 重大隐患整改情况统计表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 1 13

附件 1

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6

填报单位:(公章) 日期:

组织

检查组

检查执法情况

实施处罚情况

检查在建项目

动态核查企业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停工

整改

暂扣吊

销证照

罚款

追究刑事责任

排查

已整治

整改率

排查

已整治

整改率

(个)

(个)

(家)

(项)

(项)

%

(项)

(项)

%

(起)

(家)

(个)

(万)

(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注:动态核查企业和实施处罚的 4 种情况必须填写情况明细表,重大隐患必须填写重大隐患情况明细表 , 表格详见附件 2 、附件 3

附件 2

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明细表

填报单位: (公章) <span style="ft-fami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