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6-05-05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监站、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建管科,市属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外地入曲相关企业:

当前,正值我市气候干燥、大风时期,极易引发高处坠落、坍塌、火灾等安全事故。 五一 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当前和节假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做好当前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监站、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建管科、市属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抓好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二、落实安全责任,认真做好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

全市所有建筑施工项目必须在 五一 节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由总承包单位牵头,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各分包单位组成专项检查组对现场进行检查。安全检查要严格落实标准规范,逐个环节、逐个部位进行,确保安全检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施工现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重点检查以下关键环节和部位:

一是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方案编审和落实情况。

二是 深基坑开挖施工的检查,重点检查基坑支护方案编审、基坑周边实体冻融、松疏对毗邻建筑影响情况和安全防护措施。

三是 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备案程序、手续完备及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度和安全性的检查。

四是 施工临时用电的检查,现场临时用电和生活用电必须严格遵守标准规范。

五是 脚手架的安全防范,要重点检查立杆基础及拉接状况,做到架体基础平整、坚固,拉接有效,确保脚手架稳固、牢靠。

六是 施工现场的围挡、围墙、宿舍等临时设施的安全检查。

七是 基础设施管线施工防护和拆除工程施工安全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是 要对各工种作业人员在上岗前进行安全交底工作,提高警惕,增强安全意识。

九是 施工现场预防火灾相关措施、制度是否健全,加强消防安全。

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防风、防火工作

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要结合我市当前风大的特点,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做好防风、防火、防雷、防汛等各项安全工作。

一是 加强施工现场监管。重点是现场材料堆放应整齐有序;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绳;脚手架搭设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外墙的墙体砌筑应充分考虑大风带来的危险性;进一步规范架空用电线路的搭设;临建房屋的抗风加固工作;塔吊、井架、施工电梯、整体提升式脚手架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等。

二是 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施工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配齐灭火器材和设备,严格实行动火审批制度;制定有效防火措施;严格明火作业制度;严禁在明火作业范围内同时从事油漆等易产生挥发性气体的作业;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和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四、落实监管责任,加大施工现场安全执法检查的力度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监站、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建管科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加大施工现场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各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当前和 五一 节假日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加强对施工现场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要立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责令停工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按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