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城市建设培训中心关于举办房屋征收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8-07-05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云南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强化法制意识,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依法开展。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11月19日下发《关于举办房屋征收业务培训班预通知》文件要求,本次培训由云南省城市建设培训中心具体组织承办,现将有关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
(一)各州(市)、县(区)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分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人;
(二)各州(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滇中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局分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和业务负责人,住房保障部门分管棚改工作的领导和业务负责人;
(三)城市更新改造部门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
(一)《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解读;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关法律法规解读;
(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与操作实务。
三、有关事项
(一)培训收费为40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等);
(二)为方便管理,学员食宿集中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其中(住宿费160元/间/天,餐费100元/人/天);
(三)培训时间2016年6月6日至6月8日(6月6日报到,学习两天);
(四)培训地点:云南省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教2楼一楼报告厅(昆明市体院路3号,酒店大堂联系电话15987137804);
(五)请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要求通知预报名参训人员,并负责汇总本地区正式参训人员名单,于5月31日前上报给云南省城市建设培训中心;
(六)培训中心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刘期敏 0871-64109371转823
邮箱: 893686090@qq.c
云南省城市建设培训中心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