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云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汛期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 日期:2016-09-01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

云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汛期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

汛期将至,为做好我市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汛期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云住建发明电〔 2016 14 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精心组织,按照省住建厅文件要求,做好汛期安全检查,确保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二、强化监管,突出重点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要及时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加强监管力度, 对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高边坡支护、施工用电、起重机械设备、防雷、抗风等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部位检查

三、及时上报信息数据

请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于每月 25 日前,将汛期安全检查统计表(详见附件)报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

联系人及电话:孙利波, 0874-3219497

邮箱: 617396285@qq.c

附件:《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汛期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云住建发明电〔 2016 14 号)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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