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加强汛期山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6-09-06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加强汛期山区建设工程
施工安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
现将《云南省住建厅关于加强汛期山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紧急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 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扎扎实实做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二、 突出重点确保汛期建筑施工安全
要突出重点,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多发环节予以严密监控,督促和强化安全监管,特别要针对深基坑、起重机械设备等隐患多的问题,加强安全管理。同时,要与国土、气象、水利等有关部门紧密沟通和配合,及时掌握雨、风、水情预测预报和地质灾害预报,在险情来临之前,及时向有关单位和施工企业发布预警通知,督促其及早做好防范工作。
三、 加强值班保证通讯畅通无阻
要认真落实 24 小时值班制度,安排好值班人员,各相关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障 24 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安全度过汛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监站 24 小时值班人员及电话:
角忠剑 13769671113 ,彭双勇 13769755027
附件:《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山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紧急通知》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