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来源: 日期:2016-09-27


各位市民朋友、办事群众:

近期,大量群众到市房地产管理局来电来人咨询关于 2016 10 1 以后要 &lsqu 房产证 &rsqu &lsqu 土地使用证 &rsqu 合并为 &lsqu 不动产权证 &rsqu 才能办理过户 的问题,群众私下议论日益强烈,范围不断扩大。

据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作如下说明:

1. 办理二手房交易(过户)需要提供的证件为:二手房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契税完税证明等资料。

2. 请各位办事群众不要受不确切的信息误导而造成盲目决策。

3. 市房地产管理局咨询电话: 0874&msh3183255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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