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来源: 日期:2016-09-27
各位市民朋友、办事群众:
近期,大量群众到市房地产管理局来电来人咨询关于 “ 2016 年 10 月 1 日 以后要 &lsqu 房产证 &rsqu 和 &lsqu 土地使用证 &rsqu 合并为 &lsqu 不动产权证 &rsqu 才能办理过户 ” 的问题,群众私下议论日益强烈,范围不断扩大。
据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作如下说明:
1. 办理二手房交易(过户)需要提供的证件为:二手房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契税完税证明等资料。
2. 请各位办事群众不要受不确切的信息误导而造成盲目决策。
3. 市房地产管理局咨询电话: 0874&msh3183255 。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