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专项督查的通知》的通知(曲人居组办〔2016〕8号)
来源: 日期:2016-12-19
各县 (市、区)、曲靖经开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各牵头单位:
根据《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专项督查的通知》(云人居办 016`14号)要求,省人居办将自2016年12月起,每双月开展1次全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专项督查。
为做好迎接专项督查工作,现将《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专项督查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县 (市、区)、曲靖经开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及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各牵头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对照督查内容开展自检自查,全面掌握本地本部门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的进展情况,全力配合做好督查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督查反馈意见认真加以整改。自查自检情况报告于 1 2 月 6 日 书面报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汇报。
联系人 : 裴斐; 联系电话(传真):0874 &msh 3311137;
曲靖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