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城乡人居环境专项整治百日大会战的通知(曲人居办〔2016〕18号)
来源: 日期:2017-01-04
各县(市、区) 党委和人民政府, 曲靖经开区 管委会 :
自全市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会议以来,各地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 城市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乡镇和村庄环境 “脏、乱、差”的问题仍然突出,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没有得到有效治理。 为 创建优美宜居的城乡环境, 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决定开展城乡人居环境专项整治百日大会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整治 目标
自 2016 年 12 月 底到 2017 年 3 月 底开展 城乡人居环境专项整治百日大会战 ,实现 “城乡环境大改观、城乡环境大变样、城乡环境大提升”三大目标。
第一阶段: 2016 年 12 月 30 日 &msh2017 年 1 月 30 日,实现 城乡人居环境有大 改观。重点整治 城市和乡镇背街小巷、 “城中村”、城乡结合部 垃圾乱倒、杂物乱堆和 工地乱象 ( 包括运渣车拋冒滴漏现象) 等问题。
第二阶段: 2016 年 2 月 1 日 &msh2017 年 3 月 2 日,实现 城乡人居环境有大 变样。重点整治 公路、铁路、河道及沿线环境卫生,村庄 柴草乱堆、污水乱流、粪土乱丢、垃圾乱倒、杂物乱放、畜禽散养等问题。
第三阶段: 201 7 年 3 月 3 日 &msh2017 年 4 月 2 3 日,实现 城乡人居环境有大 提升 。 “脏、乱、差”的问题得到根本治理,垃圾“盲点”“死角”和墙面“牛皮癣”全面清除,规范摆摊设点。
二、 职责分工
各 县(市、区)党委和政府、经开区管委会为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地要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责任,制定有力措施,将 城乡人居环境专项整治 行动 落到实处, 合力攻坚, 着力改善城乡 人居环境。
三、宣传报道
各级党委政府要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户外广告牌、 LED 显示屏、宣传栏、宣传资料、学校教育等多种载体和形式,广泛深入宣传 “ 城乡 人居环境专项整治百日大会战 ” 行动的目的和要求,动员广大干部群众 、学生 自觉投入到 “ 城乡 人居环境专项整治百日大会战 ” 专项行动中来。
四、督促检查
为深入扎实开展好城乡 人居环境专项整治百日大会战 行动, 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三个督察组, 对各县(市、区)整治 行动 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市电视台 “新闻 777 ”栏目 随同采访 , 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的随机督查 方式 ,将问题曝光,并第一时间将督查情况向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 主要领导 报告。
曲靖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