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有关工作机制的通知(曲人居办〔2016〕19号)

来源: 日期:2017-01-04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各牵头单位:

为确保全 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 工作更加有序、规范、高效推进,各项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制订以下工作机制。

一、工作推进机制

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市直各牵头单位要按照 《曲靖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 2016-2020 年)》 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制订路线图和时间表,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年、到季、到月,实行挂图作战、目标倒逼、时间倒排, 节点控制、台账管理。从 2017 1 月起, 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市直各牵头单位的工作推进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每月 25 日前要将各地开展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农村“七改三清”工作推进情况上报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牵头单位每月 25 日前要将牵头负责的工作推进情况上报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责任落实机制

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是 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的责任主体,必须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抓好 城乡人居环境 提升工作。

市直牵头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1. 治理市容环境乱象。 2016 年,制定整治方案,全面启动市容环境乱象整治工作。 2018 年,市容环境明显好转。 2020 年,市容环境乱象得到彻底整治。

2. 治理重点区域脏迹。 2016 年,全面启动城市治脏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2018 年,巩固提升治理成果。

3. 改造旧住宅区。 2016 年全面启动, 2018 年完成旧住宅区改造任务的 90% 2020 年全部完成。

4. 改造旧厂区。 2016 年全面启动, 2018 年完成改造任务的 80% 2020 年全部完成。

5. 改造城中村。 2016 年全面启动, 2018 年完成改造任务的 85% 2020 年全部完成。

6. 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建筑。 2016 年底前,严控城乡违法违规建筑增量。 2017 年&msh 2019 年,逐步处理城乡违法违规建筑存量。到 2020 年,城乡违法违规建筑增量得到坚决遏制、存量基本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农村建房规划许可覆盖率达到 80% 以上。

7. 增加城市绿化面积 “麒沾马”范围内新建沾益玉林公园、沾益航空历史文化公园、马龙龙湖公园、沈家山公园等 4 个公园,改造提升寥廓公园、金麟湾公园。 2017 年,曲靖市申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已创建为省级园林县城(城市)的宣威、会泽、富源、师宗 4 个县(市),争取 2017 年、确保 2019 年成功创建为国家园林县城(城市);陆良县争取 2016 年成功创建为省级园林县城, 2019 年成功创建为国家园林县城。到 2020 年,力争曲靖市创建成为国家森林城市,中心城区、罗平县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县城),全市县以上城市全部创建成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

8. 改造农村民房。 2019 年,完成危房改造 31.37 万户。到 2020 年,农村建房规划许可覆盖率达 80% 以上,完成重点区域、重点乡镇、特色小镇和各类示范试点村庄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

9. 改造农村厕所。到 2017 年,新建成公厕 971 座,乡镇、行政村公厕覆盖率达 100% 。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进程,力争到 2020 年,基本完成农村户厕无害化建设改造。

10. 清洁家园。 以乡镇 “两污”处理项目建设为重点, 通过实施重点项目建设,基本实现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农村公厕、乡镇污水处理和自来水供水设施全覆盖,重点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建成的目标。

1 )建立完善农村保洁制度。按每 50 户有 1 名保洁员的标准配备相应数量的保洁员,负责垃圾收集、村庄保洁、资源回收、宣传监督等工作,保障垃圾收集无死角。

2 强化农村垃圾收集处理。按照 “户分类、自然村收集、行政村清运、乡镇中转和处置”的模式,以及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的 “五有”要求, 加大农村垃圾收集处置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管理运行机制建立等系统化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和管理运行规范化建设力度, 逐步改造、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垃圾收集设施,引导村民自备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按照 “一户一个垃圾桶,一组一个垃圾收储设施,每个乡镇有必要的垃圾收运车辆并覆盖到自然村”的最低标准配备垃圾收运设施设备。到 201 8 年,全市乡镇新建生活垃圾处理场 103 座,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 95% 以上的农村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3 加快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区建设 实现雨污分流,逐步对现有污水管网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到 2020 年,全市乡镇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103 座,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

(二)市环境保护局牵头负责治理城市环境污染工作。

2016 年,制定实施方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环卫保洁市场化运行试点示范工作。 2017 年,推行城市道路人工保洁与机械化清扫相结合等低尘作业方式,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 87% 以上。变扫为吸目标,城市 2016 年达 20% 2018 年达 30% 2020 年达 50% 。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目标,县以上城市 2018 年达 40% 2020 年达 60% 。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铁路、汽车站点污水处理率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分别达 30% 70% 100% 2020 年县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 90% 、污水处理率达 95% 。城市黑臭水体彻底消除,噪声污染排放全面达标。

(三)市公安局牵头负责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

着力整治城市交通堵塞, 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和车辆分流、交通疏导,综 合治理交通违法行为,规范电动摩托车、老年人代步车等无证照非机动车辆的管理。进一步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尽快打通 “丁字路”“断头路”,方便市民出行。加强停车场设施规划建设,盘活单位、小区、道路、公共区域等可利用的存量停车资源,逐步取消路边停车,集中力 量解决停车难问题。大力发展新能源公共汽车和公共自行 车,倡导绿色出行。

(四)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改造农村道路工作。

以建制村通硬化路为重点,逐步向农民集中居住点、农业园区、农业旅游点延伸。结合现有乡村道路,就地就近取材进行村内道路硬化,合理确定道路宽度,实现村内道路等级提升。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传统村、生态村、旅游村等路面硬化要做到与自然人文和谐。 2017 年实现 100% 建制村通村硬化路, 2020 年完成 200 个农村危房改造省级示范村道路通畅工程。

(五)市水务局牵头负责工作。

1. 改造 农村饮水。通过新建、改建、管网延伸和配套净化消毒设施、设备等工程措施,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到 2020 年,农村饮用水集中供水率达到 90% ,基本实现全市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全覆盖。

2. 清洁水源。全面建立健全城乡河(库塘)长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河道、库塘清淤治理,实现主要河道、沟渠保洁制度化、常态化。到 2017 年底,对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实现防护隔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到 2020 年,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 90% 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 80% 以上。

(六)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改造农村用电工作。

大力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以解决电压不达标、架构不合理、不通动力电等问题为重点,抓好重点区域农村电力建设。 2017 年,完成全市小城镇和中心村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全市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 99.85% 、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 98.8% 、乡村户均配变容量达到 1.8 千伏安以上。到 2020 年,建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智能高效的现代农村电网,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到 99.86% 、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 98.9% 、乡村户均配变容量达到 2 千伏安以上,重点生态功能区达到 4 千伏安以上 实施一户一表改造。实施村庄亮化工程,在村庄道路、公共活动场所等安装照明路灯,大力推广太阳能路灯和节能灯具。

(七)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 “宽带乡村”和通信基础设施工作。

2020 年末,全市城乡通信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显著改善。信息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显著增强。骨干网络容量进一步提升, 2020 年全市出口总带宽达 1100Gs 以上,全市通信光缆线路长度达 12.5 万公里,光纤宽带接入能力县级以上城市达 100Ms ,乡镇、行政村和大部分自然村达 50Ms 。铁塔、基站、管网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取得实效。信息通信资费合理下降。电话、宽带、移动互联网应用普及率大幅提升。

(八)市农业局牵头负责工作。

1. 改造农村牲畜养殖圈舍。按照“人畜分离、厨卫入户,集中建圈、科学养殖”的要求,到 2020 年,全市 90% 以上的散养户实现人畜分离,养殖、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基本完善。全市粪污综合利用率达 85% 以上,其中规模化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 100%

2. 清洁田园。 力争到 2020 年农业面源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实现“一控二减三基本”,确保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 75% 以上,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均达 85% 以上,农膜回收率达 80% 以上,农村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 95%

(九)市林业局牵头负责改造农村炉灶工作。

推动燃气下乡,引导燃气管道沿线门气站附近的农村使用液化天然气,同步推广使用电炊具、气炊具、节能灶。到 2020 年,推广省柴节煤炉灶 20000 台,推广太阳能热水器 20000 台。

三、督察检查机制

(一)组织暗访督察。 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成立三个 暗访督 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 不事先通知、曲靖电视台新闻 777 栏目记者随同采访 的方式, 各地治理环境 “脏、乱、差”的情况,规范摆摊设点、清除“牛皮癣”的情况,治理工地乱象,建筑立面清理情况,清除“盲点”、“死角”的情况,公路、铁路、河道及沿线环境卫生治理情况,城市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治理情况,农贸市场的整治与管理情况,乡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推进情况,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形式进行暗访督 察,对问题突出的地方进行电视曝光,接受群众监督,限期整治。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也要 组织 暗访督 察。

(二)开展专项督查。 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成立九个督查组,每月开展一次对各县 ( 市、区 ) 落实“一计划三方案”目标、提 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推进情况、 各旅游景区及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的公厕及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 专项督查。 查组 查必须 每个县 ( 市、区 ) 随机抽 2 个乡 、每 镇随机 2 个村庄进行 督查, 机抽取 1 个旅 区、 1 高速 1 地督查。督 查组每 20 前完成督 查工作 , 当月 25 前向市 人居办 送督查 报告。

四、年度考核机制

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制定考核办法,纳入市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内容,明确考核内容和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形成严考核、硬约束的工作机制。

曲靖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 12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