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违法建筑调查统计暨查处拆除工作 再复核的催办通知(曲人居办〔2016〕22号)
来源: 日期:2017-01-04
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
按照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 “一计划三方案”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规划违法违规建筑治理的通知》《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城乡规划违法违规建筑摸底普查的通知》(云人居组办〔 2016 〕 8 号)和《曲靖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报违法建筑治理工作情况的通知》(曲人居组办〔 2016 〕 2 号)等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应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前完成“两违”建筑摸底普查等工作。但从目前上报的数据看,存在数据不准确、前后不一致、缺项漏项等问题。
现要求各地再复核违法建筑治理调查统计及查处拆除计划,特别要提出 2017 年逐月查处计划。再复核的结果将作为 2017 年各县(市、区)违法建筑治理的推进依据。具体工作如下:
一、 请各县(市、区)在附件中下载《云南省违法违规建筑普查情况》,再复核调查统计存量、年度查处任务及全部表格,按照省人居办 2016 年 10 月 28 日专题培训的具体要求,于 2017 年 1 月 6 日下午 17:30 前形成《再复核情况说明》与逐月查处计划一并报市人居办邮箱: qjsrj163.c 。
二、 请各县(市、区)于 2017 年 1 月 9 日前将全套表格、违法违规建筑 KML 图形文件、照片一并刻盘报送市人居办,并附加盖公章的材料清单(无须提供纸质文档)。报送地点: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馆一中心凤苑路),收件人 : 李卫东,联系电话及传真: 0874-3311137 。
三、 从 2017 年开始,请各县(市、区)每月 25 日前按最新修改的《违法建设查处情况报表》按时上报,并附加盖公章的每月查处建筑编号清单(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 表报格式请在附件中下载,报表报至市人居办邮箱: qjsrj163.c 。
联系人:李卫东 联系电话及传真: 0874-3311137
附件 : 表格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