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深入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曲建字〔2016〕100号)
来源: 日期:2017-01-13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
现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深入开 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曲靖实际 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 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
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是 2017 年房地产监管的一项重点工作。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要通过进一步深入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 , 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中介行为,持续规范市场秩序,提高中介服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保障交易安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健康发展。整治重点是: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举的七类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违规不良行为。
二、时间安排
( 一 ) 2017 年 1 月 31 日 以前,各县(市、区)按要求组织辖区内房地产中介机构对七类整治重点进行自检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
( 二 ) 2017 年 2 月 1 日 - 2017 年 3 月 31 日 ,各县(市、区)按要求开展对辖区内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全面检查。
( 三 ) 2017 年 4 月 1 日 - 2017 年 4 月 30 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各地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2017 年 5 月接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交叉检查。
四、几项具体工作要求
( 一 ) 各县(市、区)要在 2017 年 3 月底前建立存量房资金监管制度。
(二)在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中持有《房地产经纪从业批准书》、《营业执照》的中介机构才能给予办理网签手续;持有营业执照,未持有房地产经纪从业批准书的要督促其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三 ) 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查处的违法违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要向社会通报,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并将查处、曝光的典型案例及时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科。专项整治工作报告,最迟于 2017 年 3 月 25 日前 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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