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关于切实加强2017年春节和“两会”期间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7-01-25
各县(市、区)住建局安监站、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建管科,市属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外地入曲相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 2017 年 1 月 11 日全国和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建质函〔 2017 〕 15 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春节和“两会”期间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和《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7 〕 11 号)等文件要求,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监管
各县(市、区)住建局安监站、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建管科要高度重视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全国和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突出重点,抓好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薄弱环节的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在以往安全检查中被责令限期整改、停工整改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在建项目,要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和整治措施,彻底排查和消除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检查,排查隐患
各县(市、区)住建局安监站、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建管科、市属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外地入曲相关企业要结合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全面深入地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岁末年初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等工作,及时排查隐患。一是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二是查深基坑、高支模、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按规定严格专项方案的编审并按方案组织施工;三是查临时用电、明火作业、消防、食物煤气中毒等事故隐患情况;四是查安全制度、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相关管理人员到位情况;五是查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坍塌、土石方等事故项目的隐患治理排查。通过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加强值班,通讯畅通
各县(市、区)住建局安监站、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建管科、市属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外地入曲相关企业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保证 24 小时有专人值班,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通信畅通。发生事故或遇紧急情况,有关单位责任人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并在第一时间按程序迅速上报。
四、摸清情况,建立清单
各县(市、区)住建局安监站、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建管科要认真摸清春节期间停工项目的基本情况,并将《曲靖市 2017 年春节期间在建施工项目清单》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上午 12 点前报市安监站。
(一)春节期间暂停施工的项目。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务必摸清暂停施工项目的预计复工时间。在建停工项目节后复工前,须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工申请,待主管部门检查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
(二)春节期间继续施工项目。 各县(市、区)如有春节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主管部门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务必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健全、主要管理人员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的项目进行停工检查,加强对继续施工项目的监督管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批准施工,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因监督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从严处理。
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
2017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