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曲靖中心城区违法建筑认定与 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2017〕4号

来源: 日期:2017-02-04


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县、曲靖经开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云南省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行动方案》的要求,《曲靖中心城区违法建筑认定与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已拟定。请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县、曲靖经开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牵头对该办法征求住建、规划、国土、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及相关单位意见,并将征求修改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加盖印章、领导签字后于 2017年2月13日报送至曲靖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 0874-3311137

附件: 《曲靖中心城区违法建筑认定与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

曲靖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