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第一批造价工程师注册合格人员办理领取证、章事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7-02-15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2017年第一批我省造价工程师注册合格人员共计:124人,现将办理注册证书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1;
二、办理登记要求:
(一)证书办理:申请人按规定时限要求,到我处查询注册合格人员并张贴一张大 1寸免冠彩色照片;
(二)印章办理:根据《造价工程师注册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标造函 016`8号)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关于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自行刻制的通知》文件要求,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用章由本人自行安排时间及刻章机构刻制。
其中:印章首字母: A为在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单位注册的人员;字母B为在其他符合条件单位注册的人员。(具体字母编号,执业有效期截止日期均可登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初始注册申报登录的系统)个人登录后基本情况界面内为准);11位数字编号与其注册证书数字编号一致。
1.形状:为椭圆形,直径为:50mm;高为:35mm;
2.字体:姓名为二号隶书,印章编号为小三号Arial字体,聘用单位名称及印章的有效期为小五号宋体,其他字体为四号宋体;
3.颜色:海蓝色;
4.内容包括:姓名、执业印章编号、聘用单位名称、印章的有效期。
三、受理时间地点及联系办法:
(一)受理时间(查询并张贴照片): 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2月24日;(逾期未办理查询并张贴照片者,自到我处张贴照片之日起计算,顺延10个工作日(两周)后,可再行领取。)
(二)已办理张贴照片领取时间: 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7日;
联系人:胡 鹏; 电 话:0871-64320642;
(二)受理地点: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1楼119室(地址:昆明市红塔东路3号云大滇池学院斜对面)(市内可乘公交:44、73、106、A1、A4、A9路到滇池学院站下车前行100米斜对面)。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办理领取注册证书事宜不收费;
(二)办理时:注册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企业经办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查询并张贴照片时不需提交证明材料;
(三)领取时:注册企业法定代表人代为领取注册证书的,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法定代表人需查验身份证原件;注册企业经办人代为领取注册证书的,提交法人委托书原件一份;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领取的需查验身份证原件。
上述领取证书时所需的相关证明,证件不得使用扫描件、传真件,不能以其他证明、证件代替;除上述规定的领取人外,其他人员不得代领、代办。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