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开展2016年度民用建筑能耗统计 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7-02-22


各县 ( 市、区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 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 > 的通知》(建科〔 2015 205 号)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 2016 年度云南省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 2016 年度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城镇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包括民用建筑基本信息(基 1 表)和能耗信息(基 2 表)。

二、统计对象。 对辖区内所有建筑面积在 3000 平方米以上(含 3000 平方米)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单体建筑面积大于 2 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进行统计调查(不分年度)。大型公共建筑分为写字楼建筑、商场建筑、宾馆饭店建筑和其他建筑四类建筑进行统计调查。

三、统计报表形式。 报表制度设置了基层报表和综合报表。其中基层报表由辖区住建局发由《报表制度》所指定的各相关部门或单位填写后汇总上报,综合报表由基层表汇总生成,不必填写。

四、报送要求。 2015 年度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受多个县 (市、区)零报送的影响,曲靖市受到省厅的批评。 2016 年度建筑能耗统计工作请各县(市、区)住建局、经开区规划建设局高度重视,若出现不报、少报或不按时报送的情况,要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按规定约谈分管领导、追究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

五、其他事项。 请各县(市、区)住建局、经开区规划建设局指定 1 名建筑能耗统计人员,将统计人员姓名,联系手机等信息于 2017 2 24 日前报市住建局建筑节能科。统计人员在开展建筑能耗统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请加入云南省建筑能耗统计人员交流 QQ 群(群号: 345491671 )进行交流讨论。统计报表报送市住建局截止时间为 2017 4 15 日。

省住建厅联系人及电话:林婵, 0874-64138749

市住建局联系人及电话:陈丽, 0874-3219851.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 2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