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治脏治乱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第一阶段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曲人居办〔2017〕28号

来源: 日期:2017-05-22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按照《 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治脏治乱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017 年)〉的通知》(曲办字〔 2017 30 号)要求,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治脏治乱专项整治行动第一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量化评分考核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曲靖市治脏治乱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017 年)》确定的 目标 任务、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及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治脏治乱 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专项 整治 行动目标责任书 》内容,结合评分细则进行量化评分,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一)组织领导: 总分 50 分, 工作机构健全得 5 , 制定工作方案得 5 分;明确分管领导得 4 分,有专人负责得 6 分;召开动员及各种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得 5 分;明确整治任务得 6 分,落实主体责任得 6 分;制度完善得 5 分,建立工作台账得 8 分。

(二)宣传动员: 总分 35 分, 利用广播、电视、网络进行宣传的得 6 分;利用户外广告牌、 LED 显示屏、宣传栏进行宣传的得 6 分;发放宣传资料并有形式多样宣传标语的得 6 分;各乡镇集镇、村庄、开展多种宣传活动的得 6 分;建立各种举报渠道的得 6 分;广大 群众对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的 知晓 度高得 5 分。

(三)经费保障: 总分 15 分, 人居办工作经费已安排的得 15 分。

二、考核时间

2017 5 22 日&msh; 5 26

考核 方式

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称市人居办) 牵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 环境 护局 、市交 输局 、市农 业局 、市水务局、市工信委、市林业局 分管领导参加 组成 3 个考核组, 取听取工作情况汇报、 察看 、座 交流 查看台 等方式进 实地 考核

四、考核分组

第一组:

市住建局副局长 市人居办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 朱桢胜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梁文彬 市发改委副主任

市人居办工作人员 3

联络员 市人居办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 13908742028

负责麒麟区、经开区、沾益区

第二组:

陈燕莺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市人居办副主任

副组长 王家霖 市水务局副局长

保和良 市工信委调研员

糜劲功 市林业局副局长

市人居办工作人员 3

联络员 汤春燕 市人居办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 13987405352

负责富源县、宣威市、会泽县

第三组:

唐兴明 市住建局调研员、市人居办副主任

副组长 安兴荣 市环保局副局长

桂国林 市交通局副局长

陈开斌 市农业局副局长

市人居办工作人员 3

联络员 方国 市人居办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 18687413357

负责陆良县、师宗县、罗平县、马龙县

五、其他事项

一) 考核 必须于 28 日前 考核结果 报市人居办 ,市人居办及时汇总上 委、市政府、 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 办公室。

(二) 各考核组必须统一标准、统一尺度,严格对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严禁走过场、讲情面。

市人居办联系电话(传真): 0874-3311137

市人居办联系人: 黎加友 13 988981963

李红云 13769850616

附件 1. 曲靖市治脏治乱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2017 )第一阶段考核表

2 . 曲靖市治脏治乱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考核细则

曲靖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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