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办理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7-07-11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工作,保证全市建筑施工企业能及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工作的通知》(云建质函〔 2017 155 号)文件要求,市安监站从 4 月起,对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在网上申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资料进行审查,截止 6 月底,仍有部分企业未及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

二、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停止盖印已下放审批权限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文件精神,目前,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盖印、核发权限已下放至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工作由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

三、 结合曲靖市实际情况,全市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办理截止时间为 2017 7 31 日。

请还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的建筑施工企业尽快在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系统上报企业信息,并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工作的通知》(云建质函〔 2017 155 号)文件要求的纸质材料报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若在截止日期后仍未上报信息及纸质资料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新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程序重新申请办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彬伟, 3214123 13987413619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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