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转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 专业人员证书挂靠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7-07-21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进一步整治和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从业行为,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开展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从业证书挂靠集中治理工作。现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证书挂靠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曲靖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及时通知辖区内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含异地执业单位),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进行自检自查、填写自查表。于 2017 7 30 日前,将自查和整改情况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科。

二、在麒麟区、曲靖经开区从业的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含异地执业单位)进行自检自查后,于 2017 7 30 日前,将自查表直接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科。

三、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于 2017 8 月中旬,对全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专业人员进行核查。

四、曲靖市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证书挂靠举报电话(传真): 3212020 电子邮箱: lhllhlynqj @126.c

附件: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证书挂靠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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