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 日期:2017-07-21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局属有关单位:

目前我市巳进入主汛期,防汛形势严峻,为切实落实省、市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结合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和 《曲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曲安办〔2017〕20号) 要求,现就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加强 组织 领导, 切实 落实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 责任 充分认清汛期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以守土有责的 思想 自觉,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领导 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责任体系和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管经营必须管安全 的工作要求, 全面落实安全 生产领导责任制和行业监管责任制 结合辖区汛情, 及时安排部署,明确职责任务, 落实防范措施,强化隐患整改, 把汛期安全生产措施细化到项目、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切实抓实、抓细、抓好, 坚决杜绝 行业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加强应急处置准备,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检查补充应急准备物资,做到汛期应急处置人员、预案、物资到位,确保遇到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二、 加强执法检查 迅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结合 《曲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曲建字〔2017〕35号)和《曲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2017〕82号)安排部署 等当前开展的一系列安全生产 工作 ,深化辖区内房屋 建筑 和市政工程安全 生产 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 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切实开展汛期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结合行业安全生产特点, 加强 市政工程、道路桥梁、隧道涵洞等的巡视检查,针对汛期灾害威胁,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加强 建筑施工工地 各类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施工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设备的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整治,确保做到隐患排查全覆盖、隐患整改全到位。

三、 加强 值班 值守,及时 报送 突发险情 处置情况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 24 小时值班制度 带班 领导和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应急值守工作不缺位、不空档。按照 谁值班、谁负责 的原则, 因疏忽懈怠造成严重后果的, 按相关规定 严肃追究责任。

市市政局、市安监站分别负责汛期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 ,并于每日1 7 :00前将当天情况 上报 市住建局 ,没有发生紧急情况的实行零报告制度

市住建局汛期24 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0874-3210888(传真)、0874-3213003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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