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应急值班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7-08-01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局属 各 单位: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 (曲 政办发 〔2017〕 97 号) 和《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曲靖市社会应急联动指挥部的通知 》 (曲 政办字 〔2017〕 16 号) 精神,为有效落实社会应急联动工作,决定实行应急值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值 班 时间
应急值班 实行24 小时 值 班 制度 , 分为白班( 当日 8 ︰ 30- 18 ︰00 )和夜班 (18 ︰00-次日 8 ︰ 30)。
二、值 班 地点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值班室( 117室 )。
三、 组织 领导
设立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社会应急联动办公室,副调研员黄贵明 同志具体负责应急办公室工作 ,成员从 市市政局、市建管站、市质监站、市安监站抽调1人,市监察支队抽调2人 组成,负责应急值班工作的组织 、领导和日常事务处理。
四、值班方式
应急值 班 实行局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 轮流值班制度。 结合市住建局实际,带班领导由分管安全 、城建、市政工作 的局领导担任 。白班值班由 局社会应急联动办公室负责,夜班 值班 由 房管科、 城建科、 质安科、市市政局、市建管站、市质监站、市安监站、 市 抗震办、 市 监察支队 、市风景园林局 等涉及曲靖市非警务求职应急联动工作职责的单位 工作人员组成。
五 、相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
(二)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坚守岗位,认真记录值班期间来文来电等情况, 及时将曲靖市非警务类报警求助事项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处置, 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带班领导。
(三)严格交接班制度,每天 8 ︰ 30和18 ︰00 为交接班时间 。 交班人员须将当班情况、设备运行情况、未处理完毕的事项等当面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由交接班双方签字确认,做到手续齐全,职责分明。
(四)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 详细记录接报时间、处理过程、文电去向、回复批示、反馈信息、待办事项及重点关注等情况。
(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遵守各项保密制度,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不得将值班电话提供给无关人员使用,不得占用值班电话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六) 按照 “ 谁值班、谁负责 ” 的原则, 对 因疏忽懈怠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 、 局属 各 单位 于2017年8月3日前,将本单位值班电话、分管领导和联系工作人员姓名及手机号书面报送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社会应急联动办公室 。
市政府应急办24小时值班电话:0874-3122329
市住建局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传真):0874- 3217997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 2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