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应急值班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7-08-01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局属 单位: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 (曲 政办发 〔2017〕 97 号) 和《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曲靖市社会应急联动指挥部的通知 (曲 政办字 〔2017〕 16 号) 精神,为有效落实社会应急联动工作,决定实行应急值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 时间

应急值班 实行24 小时 制度 分为白班( 当日 8 30- 18 ︰00 )和夜班 (18 ︰00-次日 8 30)。

二、值 地点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值班室( 117室 )。

三、 组织 领导

设立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社会应急联动办公室,副调研员黄贵明 同志具体负责应急办公室工作 ,成员从 市市政局、市建管站、市质监站、市安监站抽调1人,市监察支队抽调2人 组成,负责应急值班工作的组织 、领导和日常事务处理。

四、值班方式

应急值 实行局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 轮流值班制度。 结合市住建局实际,带班领导由分管安全 、城建、市政工作 的局领导担任 。白班值班由 局社会应急联动办公室负责,夜班 值班 房管科、 城建科、 质安科、市市政局、市建管站、市质监站、市安监站、 抗震办、 监察支队 、市风景园林局 等涉及曲靖市非警务求职应急联动工作职责的单位 工作人员组成。

、相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

(二)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坚守岗位,认真记录值班期间来文来电等情况, 及时将曲靖市非警务类报警求助事项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处置, 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带班领导。

(三)严格交接班制度,每天 8 30和18 ︰00 为交接班时间 交班人员须将当班情况、设备运行情况、未处理完毕的事项等当面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由交接班双方签字确认,做到手续齐全,职责分明。

(四)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详细记录接报时间、处理过程、文电去向、回复批示、反馈信息、待办事项及重点关注等情况。

(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遵守各项保密制度,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不得将值班电话提供给无关人员使用,不得占用值班电话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六) 按照 谁值班、谁负责 的原则, 因疏忽懈怠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 局属 单位 于2017年8月3日前,将本单位值班电话、分管领导和联系工作人员姓名及手机号书面报送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社会应急联动办公室

市政府应急办24小时值班电话:0874-3122329

市住建局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传真):0874- 3217997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 2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