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房地产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 日期:2017-08-10


一、主要职能及重点工作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局 经市编委 ( 曲编 /span> 2008 ` 46号 ) 文件批复成立, 是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核定事业编制51人,实有在职事业人员46人 ,退休人员20人 代管曲靖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下设办公室、产权监理所、交易所、麒麟区农房办证中心、租赁所、管理所、信息办、抵押办、住房维修基金管理办、住房保障办、房产测绘中心等部门。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以及《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市房地产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和任务为:办理曲靖市城区规划范围内的房产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登记;代表曲靖市人民政府统一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他项权证;负责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受委托审核、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房产交易登记备案;办理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申报审批,负责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和住房维修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租赁管理职责,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负责房产抵押登记管理,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备案;负责全市的房屋安全鉴定及房屋拆除审批管理工作,审核、颁发房屋拆除许可 证;负责房产测量、测绘管理工作; 依法行使全市房地产产权籍、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开发和中介服务等行业管理职能;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工作和住解困工作,指导房地产开发经营和房屋商品化;负责住宅建设项目及房地产开发小区初步设计的审查报批工作。

(二)重点工作

2016年市房管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围绕“狠抓落实年”,动员全体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狠抓落实,细化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把各项工作抓出成效。一是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提高文明素质为根本,深入开展群众性创建文明单位活动,被评定为曲靖市四星级文明单位。二是围绕去库存、调结构、促发展,深入开展房地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台《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促进房地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曲政发〔2016〕45号)文件及系列配套政策,起草《曲靖市住房租赁管理实施办法》、《曲靖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报上级,年内批准预售19个项目,搭建23个楼盘表,完成房地产投资94.36亿元,全市商品房去库存371万平方米,同比增加36.9%,去库存成效明显。三是狠抓住房保障,年内基本建成(竣工)14261套公共租赁住房,完成投资3.8亿元,累计建设(筹集)公共租赁住房103184套,累计分配公共租赁住房80515户。四是稳步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以印染厂棚户区改造为重点,全面带动印染厂、南市片区、东门街、丝绸厂等片区棚户区改造按计划有序推进。年内改造计划11600户全部开工,货币化安置率为83.14%,完成投资24.47亿元。我市将棚户区改造与城市综合体建设相结合,实施大片区开发,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配套、整体推进,改造区域内配套建设商品房、医疗、教育、文 体、养老等公共设施,做到建设一片、带动一片、改善一片、发展一片,圆满完成2016年各项工作。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局2016年末共有财政供养人数66人,其中在职 事业 人员46人,退休人员20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94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6.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7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4.6万元,占总支出的94.2%;项目支出42.6万元,占总支出的5.8%

1、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的基本支出 694.6 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50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7 2 %;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48.5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7 %;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遗属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2 1 %。

2.项目支出情况

用于 2016年 项目 支出 42.6 万元,其中:办公费1.9万元, 占项目支出的4.5%, 劳务费38.7万元 ,占项目支出的95.5%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34.7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66 %。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7.5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2.2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及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 595.1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9% 。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以及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公务接待费支出1.52万元,占47.06%;公务车辆运行费用1.71万元,占52.94%;总计3.2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无新增购置车辆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1.52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52万元,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接待人次152人。主要用于城乡建设调研、建设、管理等工作涉及有关职能部门对接工作以及下级部门对接工作等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2016年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六、2016年部门决算表格

附件

1.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6年收入决算表

3.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6年支出决算表

4.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

5.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6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9.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6年“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