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关于报送2017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8-01-11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7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2017〕802号)的要求,为做好云南省2017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企业范围及要求:

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须按要求填报统计报表。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高度重视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专人负责、及时填报,确保本企业填报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填报方式:

填报企业应登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网址: http://www.ceca.g.cn )-“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按《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及相关文件(详见附件)要求,填报2017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各项统计指标。其中:

(一)甲级工程造价资质企业使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身份验证锁登录。

(二)乙级及暂定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使用用户名及初始密码登录。登录名及登录密码于2016年已发放。

注:请各企业在填报时,注意各表中的填报说明。

三、其他要求:

(一)企业完成填报后,应认真核对各项填报数据,确认并完成网上填报,打印申报表并加盖企业公章并按照规定时限内报送至我处。

(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对企业上报数据进行初审,初审后将数据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复核。

(三)各企业在执行统计报表制度以及使用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中遇到问题,请尽快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

(四)对未按时上报或不上报数据的企业,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胡 鹏,0871-64320642;

受理时间: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3月15日;

受理地址: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119室。(昆明市红塔东路3号)

附件:1. 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2017版)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