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交叉督查检查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8-01-26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为认真抓好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结合 《曲靖市2017年度县 (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考核内容,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交叉督查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在全市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开展,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签订的 《曲靖市2017年度县 (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落实情况、建筑施工安监机构履职情况、安全报监备案、工伤保险、设备备案工作开展情况、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深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在建项目施工安全监管情况等。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要准备好2017年在建项目清单及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检查组至少随机抽检2个以上在建项目。

二、检查时间安排

此次交叉检查共分为2个组,第一组检查时间从1月30日开始(1月29日下午15:00到市安监站报到,讲解布置检查要求);第二组检查时间从2月6日开始(2月5日下午15:00到市安监站报到,讲解布置检查要求)。

三、检查分组及人员安排

检查组由市住建局质安科、安监站及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两个检查组互为交叉检查,第一组检查工作结束后,第二组开始检查工作,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

长:袁培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角忠剑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

员:马龙县、经开区、陆良县、罗平县、师宗县

梁红波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联络员,联系电话:13769666969)

第二组

长:石周保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副组长:王建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科科长(联络员,联系电话:15924722000)

员:麒麟区、宣威市、沾益区、富源县、会泽县

陈彬伟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

四、检查方式

交叉检查采取查现场、看资料、听汇报、督整改的方式开展工作。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要高度重视此次建筑施工安全交叉检查,检查组检查结束后,将安全生产年度考核评分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情况表和检查总结(同时报电子版)一式两份上报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检查总结要注重问题分析、工作措施、工作计划等内容。

五、其它事项

(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相关人员参与检查,如无特殊工作安排,原则上必须由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同时,安排好迎检相关工作,参检人员和迎检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1月26日前上报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

(二)各受检单位要积极配合安全检查组开展工作,各检查组要注意检查工作期间的交通安全,并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及有关廉政建设要求。

联 系 人:孙利波,联系电话:3219497

附件:1.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表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表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26日

附件1

县(市、区):

2017 年度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表

考核得分: A1表 A2表

汇总分数:

综合评价分数:

检查组签字: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制

A1表

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分表

(2017年度)

序号

考核指标或内容

分值

得分

安全生产事故指标考核

31

1

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一次扣31分。

2

发生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死亡一人扣3分。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9

1

局长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1分。

2

2

分管副局长检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少1次扣1分。

2

3

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未制定的,扣1分。

1

4

制定、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计划,未制定扣1分,未按计划实施扣1分。

2

5

与本级管辖建筑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未签订的,扣1分。

1

6

县(市、区)局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未考核或1个考核不合格扣0.25分。

1

安全监管机构年度考评

10

1

未设置建筑安全专职监督机构扣5分。

5

2

安全监督机构人员配置达不到要求的,扣3分

3

3

安全监督机构未配置相关设备及无工作经费保障的扣2分。

2

A2表

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分表

(2017年度)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20

1

年度未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治(高支模、深基坑、起重设备等)工作的扣1分。

3

2

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缺少预案扣1分,未进行演练扣1分。

2

3

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没有应急队伍扣1分,没有应急物资扣1分。

2

4

未建立值班、领导带班制度扣2分。

2

5

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未进行出处罚的,发现一例扣1分。

3

6

组织开展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1项工作未落实扣1分。

3

7

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重要时段或每季度开展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1项工作未落实的扣1分。

5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30

1

办理施工许可证、安全质量报监备案,检查发现1个项目未办理的扣1分,当地主管部门发现未办理且未处理的,发现1个扣1分。

4

2

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1个企业未开展扣0.25分。

2

3

未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缺一次扣1分。

3

4

部署安排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未部署安排的扣1分,未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扣1分。

2

5

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未建立的扣2分。

2

6

未完成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指标,每少1个扣1分。

3

7

每半年对建筑安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通报相关情况,缺一项扣2分。

4

8

各级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未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有关部门的,每次(项)扣1分。

4

9

发生事故后未及时向市住建局报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每次扣2分。

4

10

县(市、区)组织开展 安全生产月 活动,未组织开展的扣2分。

2

附件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表

项目所属地

项目地点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联系方式

监理单位

结构类型

建筑面积

投资

形象进度

安全管理

文明施工

脚手架

基坑工程

模板支架

高处作业

施工用电

物料提升机与施工

升降机

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

施工机具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属地住建部门负责人(签字)

检查组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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