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公路水运施工企业资质申报程序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8-07-27
〔 2018 〕 137 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建筑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公路、水运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现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公路水运施工企业资质申报程序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要求执行,规范公路、水运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 年 7 月 23 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明确公路水运施工企业资质申报程序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
为规范公路、水运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22 号)的规定,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不再出具公路水运施工企业资质申报行业审查意见的函》(云交基建便〔 2018 〕 46 号),明确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 ,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不再对申报公路、水运施工资质的企业申报资料出具行业审查的意见,涉及公路、水运施工资质申请,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查。请各州(市)和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及时修改办事指南,并指导好相关企业的资质申报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李泳宏, 0871&msh64320971
附件: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不再出具公路水运施工企
业资质申报行业审查意见的函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 年 6 月 28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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