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8-08-27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局属各单位:
当前,防震减灾工作形势严峻,为全面做好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工作,在破坏性地震发生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地震对人民生命财产、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损失,切实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经研究决定,对原有地震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 的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曲建字 ﹝2018﹞ 73 号 )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 年 6 月 1 日 印发的《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曲建字 ﹝2016﹞32 号 ) 同时废止 。请各县(市、区)结合工作职责,尽快修订完善住建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 年 8 月 22 日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
地震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5
1.2 适用范 围 ………………………… ……………………5
2 组织体系 ………………………………………………5
2.1 抗震救灾指 挥 部 组 成 …………………………………5
2.2 抗震救灾 队 伍 组 建 ……………………………………6
3 应 急 响应与 分 级 管理 ……………………………………8
4 应急处置 ………………………………………………9
4.1 特 别 重大、重大 地震灾害 应 急 处 置 …………………9
4.1.1 应急启动 ……………………………………………9
4.1.2 处置措施 ……………………………………………10
4.1.3 灾区市县(区)应急处置 …………………………13
4.1.4 市应急处置工作 ……………………………………13
4.1.5 后期处置 ……………………………………………14
4.2 较 大、一般地震灾害 应 急 处置 ………………………14
5 恢复重建 …………………………………………………15
5.1 恢 复 重建 规划 …………………………………………15
5.1.1 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 …………………………15
5.1.2 较大、一般地震灾害 ………………………………15
5.2 恢 复 重建 实 施 …………………………………………15
6 保障措 施 ………………………………………………1 6
6.1 应 急能力保障 …………………………………………16
6.2 基 础 工作保障 ………………………………………… 16
7 应急事件 ………………………………………………17
7.1 邻 省 邻国 地震事件 ……………………………………17
7.2 临 震 预 警戒 备 事件 ……………………………………18
8 附则 ……………………………………………………18
8.1 预 案管理 ………………………………………………18
8.2 名 词术语 ………………………………………………19
1 总则
1.1 编 制目的和依据
为科学建立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应对地震灾害工作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有力有序有效组织实施抗震救灾,最大限度减少地震灾害损失,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建筑法》、《城乡规划法》,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 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云南省地震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1.2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处置本市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和其它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坚持 “ 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各级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处置有效 ” 的原则。
2 组织体系
2.1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立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指 挥 长: 段玉林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指挥长: 李 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余先辉 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龙 辉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袁培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 军 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成员: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局长,市住房城乡建局办公室主任、计划财务科、质安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城建科,市房管局、市公用事业局、抗震办、建管站、质监站、安监站、图审站,市公汽公司、供排水公司、检测中心,市设计院、云南建投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大丰建工集团、昱安建工集团、华田建筑公司 、金江建筑公司、建宁建筑建材公司、安厦建筑公司 负责同志。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 承担指挥部日常事务,完成指挥长交办的任务。
主 任: 龙 辉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主任: 局办公室主任、村镇建设科科长,市房管局分管副局长、建筑业管理站站长、抗震办主任兼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指定。
2.2抗震救灾队伍组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统一指导、协调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抗震救灾 “ 三支队伍 ” ,负责市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抗震救灾 “ 三支队伍 ” 的组建。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分别负责本级系统抗震救灾 “ 三支队伍 ” 的组建。抗震救灾 “ 三支队伍 ” ,统一录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指挥调度信息系统数据库,编入曲靖市地震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序列。
( 1 ) 房屋建筑应急评估鉴定专家队伍。市房管局牵头,质监站、图审站、检测中心配合,负责协调指导组建。由市房管局、质监站、图审站、检测中心和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专家委员会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队 长: 李 沛 市房地产管理局常务副局长
副队长: 邹利民 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站长
曹谨谦 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审查管理站站长
汪文贵 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总经理
段进平 市房地产管理局危房鉴定管理所所长
( 2 ) 市政基础设施应急抢险队伍。市公用事业局牵头,公汽公司、供排水公司配合,负责协调指导组建。由市公汽公司、供排水公司、燃气公司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及装备组成。
队 长: 杨 军 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副队长: 晏周林 市供排水总公司总经理
王云平 市公共汽车总公司总经理
杨 斌 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下设 4 个分队:市政工程分队,分队长杨军;供排水分队,分队长晏周林;公共交通分队,分队长王云平;燃气分队,分队长杨斌。
( 3 )大型机械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管站牵头,安监站配合,负责协调指导组建。下设 7 个分队,由云南建投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区大丰建工集团、昱安建工集团、华田建筑公司 、金江建筑公司、建宁建筑建材公司、安厦建筑公司 工程技术人员及装备组成。
队 长: 许陈荣 市建筑业管理站站长
副队长: 角忠剑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
7 个分队: 云南建投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分队, 分队长谭兆平;大丰分队,分队长何建省;昱安分队,分队长吴吉泉;华田分队,分队长和方明;金江分队,分队长胡绍所;建宁分队,分队长李国春;安厦分队,分队长荀自全。
各应急抢险队伍要保持组成人员相对固定,人员发生变化要及时调整、充实完善,确保地震发生时能及时实施应急抢险救援。
3 应急响应与分级管理
( 1 )市内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时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启动地震应急 Ⅰ 级、 Ⅱ 级响应,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由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部署和协调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应急处置工作。
( 2 )市内发生较大地震灾害事件时 ,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具体组织指挥和协调部署本系统应急处置工作。
( 3 )发生一般地震灾害事件时 , 由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具体组织指挥和协调部署本系统应急处置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同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响应与分级管理一览表
地震灾害事件
响应级别
应急处置机构
特别重大地震
Ⅰ 级响应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抗震救灾指挥部
重大地震
Ⅱ 级响应
较大地震
Ⅲ 级响应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一般地震
Ⅳ 级响应
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对应急响应级别的调整及时对响应级别作相应调整。
4 应急处置
4.1 特 别 重大、重大 地震灾害 应 急 处 置
4.1.1 应急启动
( 1 )地震发生并接获震情信息后,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指挥长、副指挥长报告,并根据本预案有关规定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别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
( 2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长启动应急响应的指令,及时向省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应急响应的情况,并向住房城乡建设厅报告震情信息和启动应急响应的情况,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
( 3 )指挥长迅速前往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参加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紧急会议和市政府工作组。副指挥长迅速召集指挥部办公室成员紧急会议,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并组成前方工作组,视震情向指挥部成员单位下达应急工作指令。若因灾情影响通讯障碍,各指挥部成员单位虽未接到指挥部工作指令,知道发生灾情后,也应自动到指挥部办公室集合,手机 24 小时开机,保证第一时间能接受相关信息。
( 4 )视灾情派出前方工作组,前方工作组原则上由副指挥长带领,局办公室、市房管局、村镇科、抗震办等派人组成。特别情况按照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指令组成。
副指挥长率领前方工作组立即赶赴灾区,在现场设立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收集震情信息和本行业震害初步情况,了解本系统救灾需求等,并汇总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安排部署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救灾力量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4.1.2 处置措施
( 1 )现场灾情核查。前方工作组深入灾区现场,分别了解查看重要房屋建筑、民用房屋、市政公用设施等受损情况,进一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并续报。
( 2 )方案制定实施。根据灾情实际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部署,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主持召开现场指挥部会议,制定抗震救灾 “ 三支队伍 ” 调动组成、组织指挥协调、抢险救灾步骤措施、信息收集整理、对外宣传报道、后勤保障等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
( 3 )应急协同措施。现场指挥部安排专人参加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群众生活保障组、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组、检测和损失评估组、新闻宣传组和督查监察组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和应急工作指令,迅速行动,全力支持配合,有序有效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A 、综合协调。局办公室牵头,指挥部成员单位配合,负责保持与市人民政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的联系,接收有关工作指令并及时传达部署;主持拟制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抗震救灾工作文件、简报、报告;组织调配应急所需交通、通信、相关物资保障和安排应急人员的吃、住、行等后勤保障;对口协调安排前来我市指导抗震救灾工作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组、市外支援抢险救灾力量;协调局机关各部门应急处置工作;联系协调市级有关媒体,发布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抗震救灾工作有关新闻和宣传报道;安排应急值班值守等。
B 、房屋建筑工程应急评估。市房管局牵头,质监站、图审站、检测中心配合,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房屋建筑工程应急评估鉴定专家队伍,对灾区受损重要房屋建筑及构筑物、民用房屋等进行应急评估鉴定并进行安全分类设置标识(分为 “ 可以使用 ” 、 “ 暂停使用 ” 、 “ 禁止使用 ” 三个级别);指导受灾群众转移、震损房屋建筑的排危除险;汇总统计、整理评估数据及震害情况,提交房屋建筑应急评估鉴定报告;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C 、基础设施应急排查抢修。市公用事业局牵头,市公汽公司、供排水公司配合,负责协调指导组建,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市政基础设施应急抢险队伍,对灾区市政公用设施进行应急排查评估并进行安全分类设置标识(分为 “ 可以使用 ” 、 “ 暂停使用 ” 、 “ 禁止使用 ” 三个级别)、实施抢修保通,恢复市政设施功能;指导震损市政公用设施排危除险、环境卫生治理、建筑垃圾处理等;汇总统计、整理评估数据及震害情况,提交市政公用设施应急评估鉴定和抢修恢复工作报告;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D 、大型机械应急抢险救援。建管站牵头,安监站、建筑市场监管科配合,负责协调指导组建,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大型机械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抢险救援、排危除险;配合市政公用设施抢修保通;整理汇总救援工作情况,提交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报告;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E 、应急活动板房调运搭建。抗震办牵头,局办公室、村镇科、城建科等配合,负责协调民政救灾物资储备库、活动板房生产搭建企业组织调运(生产);配合灾区选择安全适合搭建场地及紧急搭建、质量检查和验收交付等;汇总统计搭建数量,提交调运(生产)搭建工作报告。
F 、震害调查评估。市房管局牵头,抗震办、计划财务科、质监站、图审站、检测中心等配合,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深入调查统计重要房屋建筑及构筑物、民用房屋和市政公用设施破坏程度,进行灾害损失评估,按要求上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住房城乡建设厅。
( 4 )信息收集报送。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保持与灾区现场指挥部的联系,跟踪收集灾情信息、现场抢险救灾工作进展等情况。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和应急工作职责,及时收集整理行业震害信息及应急处置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