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印发《关于加强我省招标代理资格认定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8-09-19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同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我省招标代理资格认定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省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维护我省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通知》提出建立信息报送公开机制,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保证所备案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备案信息有变化的,应及时通过平台更新。同时,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市场行为。要求招标人依据项目性质和资金来源,通过 “ 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 ” 和 “ 青海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查询代理企业备案信息,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通知》指出,强化招标投标信用监管。要求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信用信息采集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信用信息应用,推进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交换,进一步强化信用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约束作用,构建 “ 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 的市场环境。同时,完善招标投标行业自律机制。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恪守招标代理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积极参与并接受招标投标行业自律管理。发挥行业协会对促进招标代理行业规范发展的重要作用,开展招标代理机构资信评价,发布并落实招标投标行业自律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