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心城区公交票价的公告

来源: 日期:2018-12-15


为推动曲靖公交事业的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 关于曲靖中心城区公交票价调整请示的批复意见,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 《曲靖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在完成了定价成本监审、风险评估、调价听证会、合法性审查、征集市民意见等 环节 的基础上,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对曲靖中心城区公交线路票价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采用一票制乘车

二、 调价标准

(一) 单边营运里程在 5 里内(含 5 公里)的公交线路(社区巴士),维持原票价 1 / 人次。包含线路: S1 路。

(二) 单边营运里程在 5&msh20 公里(含 20 公里)的公交线路,票价调整为 2 / 人次。包含线路: 1 路、 2 路、 3 路、 4 路、 5 路、 6 路、 7 路、 9 路、 10 路、 11 路、 12 路、 16 路、 17 路、 19 路、 21 路、 22 路、 23 路、 31 路、 32 路、 33 路、 36 路、 37 路、 61 路、 68 路。

(三) 单边营运里程 20&msh30 公里(含 30 公里)的公交线路,票价调整为 3 / 人次。包含线路: 62 路。

(四) 公交快线票价调整为 3 / 人次。包含线路: K1 路。

三、 优惠措施

(一) IC 卡刷卡乘车优惠不变,学生卡 6 折、成人卡 8 折。

(二) 现役军人、老年人、残疾人,票价调整后按照有关政策实行免费乘车。

四、 调价时间自 2018 12 20 日起执行。

曲靖市公共汽车总公司

2018 12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