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物业服务、房地产中介行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9-04-03


曲建字〔 2019 41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各物业服务、房地产中介企业: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按照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决定在物业服务、房地产中介行业领域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力度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上来。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对黑恶势力的压倒性态势。

一是加强宣传发动。各县(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属地街道、派出所在小区内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等进行深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将扫黑除恶的精神传达到千家万户。物业小区要做到 三个一 :即在小区出入口或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一条固定标语,一块以案释法宣传栏,公布一个举报电话。

二是组织线索排查,各县(市、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有针对性的进行排查,主要在小区搬运服务、垃圾清运、业主委员会改选、物业项目交接、物业项目招投标等方面重点开展线索摸排,查清源头。

三是开展自查自纠。物业服务企业要从日常服务工作中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要求,与黑恶势力划清界限,发动广大业主积极举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一步梳理可能存在涉黑涉恶的安全隐患,从源头上挤压涉黑涉恶犯罪空间,有效避免黑恶事件的发生。坚决贯彻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的总体要求,创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

四是清查遗留问题。以扫黑除恶活动为契机,把握民生热点,清查遗留问题,对长期存在尚未解决的问题要高度重视,重点查处,妥善解决。重点排查小区物业企业选聘、业主委员会改选中群众的举报和投诉。要与属地街道、派出所加强沟通联系,对发现的 涉黑涉恶 线索,要及时参与、主动解决清查。

五是要发动房地产中介企业,对房地产中介的市场行为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坚决查处房地产中介领域出现涉黑涉恶,侵害服务对象权益情况。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一)物业行业

1. 在物业服务中,恶意插手物业管理,以暴力手段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

2. 勾结社会闲杂人员滋扰业主,强行指定装修公司和装修材料。

3. 干扰和破坏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选举。在小区通过微信群、 QQ 群或其他方式散布不实谣言,抢夺票箱,误导或阻止业主投票等。

4. 采用非法手段信访,非理性维权。煽动业主采用堵路、堵车、堵门等方式群体信访,到政府机关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等。

5. 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委员权钱交易损害业主利益,非法挪用、侵占业主共有资金。如:暗箱操作选聘物业公司和介绍小区工程项目、强制收取业主钱财。

6. 不服从、不配合、不接受政府的监督指导。强行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拒不参加政府组织的协调会议、拒不移交相关资料、拒不执行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等。

7. 小区公共收益不进行公示,不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维护,被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占用,侵占业主共有资金等;运用不法手段催缴物业服务费。

8. 其它长期存在投诉,物业问题和纠纷未得到解决的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

(二)房地产中介行业

1. 在房屋评估行业,在房屋评估征收过程中,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胁迫要求提高评估价格;

2. 通过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制造 恐慌 气氛、恶意炒作、造谣生事;

3. 煽动、幕后操纵购房人集中闹事、堵门封路,拒不履行合同约定且聚众闹访等行为。

三、明确要求、有效推进

各县(市、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要加强督导检查,组织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涉黑涉恶线索的排查梳理,提醒物业企业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领域,督促问题整改,对存在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举报,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

(一)物业行业

1.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属地开展扫黑除恶相关工作,要积极举报行业内以及干扰企业正常开展服务活动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发现黑恶势力线索,及时向区扫黑除恶办公室、区公安、住建部门、街道、社区报告。

2. 物业企业要及时报送相关资料信息,形成工作台账。并按季度、半年度、年度报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总结、宣传照片等资料。

3. 加强监管,信用惩戒。凡是违规的应立案查处,对违规的企业给予记分处理,对于失信企业,纳入到 黑名单

(二)房地产中介行业

1. 严格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坚决杜绝房地产中介领域出现涉黑涉恶侵害服务对象权益的现象。

2. 房地产中介企业严格按扫黑除恶部署要求自查自纠,对照本单位业务开展情况,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改正;对已经发生的违规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消除不良影响。

3. 主动配合做好房价调控、市场平稳工作,坚持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的定位。

4. 主动举报涉黑、涉恶、涉乱线索,营造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 3 26

曲建字〔 2019 41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

物业服务、房地产中介行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各物业服务、房地产中介企业: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按照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决定在物业服务、房地产中介行业领域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力度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上来。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对黑恶势力的压倒性态势。

一是加强宣传发动。各县(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属地街道、派出所在小区内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等进行深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将扫黑除恶的精神传达到千家万户。物业小区要做到 三个一 :即在小区出入口或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一条固定标语,一块以案释法宣传栏,公布一个举报电话。

二是组织线索排查,各县(市、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有针对性的进行排查,主要在小区搬运服务、垃圾清运、业主委员会改选、物业项目交接、物业项目招投标等方面重点开展线索摸排,查清源头。

三是开展自查自纠。物业服务企业要从日常服务工作中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要求,与黑恶势力划清界限,发动广大业主积极举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一步梳理可能存在涉黑涉恶的安全隐患,从源头上挤压涉黑涉恶犯罪空间,有效避免黑恶事件的发生。坚决贯彻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的总体要求,创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

四是清查遗留问题。以扫黑除恶活动为契机,把握民生热点,清查遗留问题,对长期存在尚未解决的问题要高度重视,重点查处,妥善解决。重点排查小区物业企业选聘、业主委员会改选中群众的举报和投诉。要与属地街道、派出所加强沟通联系,对发现的 涉黑涉恶 线索,要及时参与、主动解决清查。

五是要发动房地产中介企业,对房地产中介的市场行为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坚决查处房地产中介领域出现涉黑涉恶,侵害服务对象权益情况。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一)物业行业

1. 在物业服务中,恶意插手物业管理,以暴力手段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

2. 勾结社会闲杂人员滋扰业主,强行指定装修公司和装修材料。

3. 干扰和破坏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选举。在小区通过微信群、 QQ 群或其他方式散布不实谣言,抢夺票箱,误导或阻止业主投票等。

4. 采用非法手段信访,非理性维权。煽动业主采用堵路、堵车、堵门等方式群体信访,到政府机关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等。

5. 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委员权钱交易损害业主利益,非法挪用、侵占业主共有资金。如:暗箱操作选聘物业公司和介绍小区工程项目、强制收取业主钱财。

6. 不服从、不配合、不接受政府的监督指导。强行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拒不参加政府组织的协调会议、拒不移交相关资料、拒不执行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等。

7. 小区公共收益不进行公示,不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维护,被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占用,侵占业主共有资金等;运用不法手段催缴物业服务费。

8. 其它长期存在投诉,物业问题和纠纷未得到解决的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

(二)房地产中介行业

1. 在房屋评估行业,在房屋评估征收过程中,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胁迫要求提高评估价格;

2. 通过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制造 恐慌 气氛、恶意炒作、造谣生事;

3. 煽动、幕后操纵购房人集中闹事、堵门封路,拒不履行合同约定且聚众闹访等行为。

三、明确要求、有效推进

各县(市、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要加强督导检查,组织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涉黑涉恶线索的排查梳理,提醒物业企业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领域,督促问题整改,对存在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举报,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

(一)物业行业

1.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属地开展扫黑除恶相关工作,要积极举报行业内以及干扰企业正常开展服务活动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发现黑恶势力线索,及时向区扫黑除恶办公室、区公安、住建部门、街道、社区报告。

2. 物业企业要及时报送相关资料信息,形成工作台账。并按季度、半年度、年度报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总结、宣传照片等资料。

3. 加强监管,信用惩戒。凡是违规的应立案查处,对违规的企业给予记分处理,对于失信企业,纳入到 黑名单

(二)房地产中介行业

1. 严格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坚决杜绝房地产中介领域出现涉黑涉恶侵害服务对象权益的现象。

2. 房地产中介企业严格按扫黑除恶部署要求自查自纠,对照本单位业务开展情况,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改正;对已经发生的违规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消除不良影响。

3. 主动配合做好房价调控、市场平稳工作,坚持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的定位。

4. 主动举报涉黑、涉恶、涉乱线索,营造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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