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的整改情况

来源: 日期:2019-05-08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 2017 年度市本级部分财政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情况的通报》(曲财预〔 2019 23 号)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针对 2017 年部门整体支出和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租金收入管理使用经费存在的问题逐条进行了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 公告 如下:

一、针对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年初未编制合理的部门整体绩效指标。二是预算执行情况管理不到位,存在预算调整率过大,支付进度率过低,结转结余率过大情况。

(一)年初未编制合理的部门整体绩效指标

整改情况: 2017 年部门整体绩效指标,已根据 2017 年开展的重点工作,科学、合理的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指标。

(二)预算执行情况管理不到位

1 . 预算调整率过大

2017 年预算调整率过大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追加人员经费 375.90 万元,追加能耗监测系统建设省级补助经费 200 万元、城镇污水管网建设省级补助资金 370 万元、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15000 万元、南盘江综合治理资金 10000 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 12000.5 万元等项目资金导致预算调整率过大。

2 . 支付进度率过低,结转结余率过大

2017 年支付进度率过低,结转结余率过大的主要原因是: 2017 年市财政局下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5000 万元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主要用于麒沾马一体化市政道路建设,实施主体为曲靖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加强项目管理,该项目需按进度拨款,故 2017 年支付工程款 10810 万元,结转 4190 万元。

整改情况:结转资金 4190 万元分别于在 2018 2 月、 2018 4 月支付完毕。

二、针对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租金收入管理使用经费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未完成预算收入数。二是项目绩效过于简单,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指标设定不完整。三是未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

(一)未完成预算收入数

2017 年未完成预算收入数的主要原因是: 2017 年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预算上报数为 300.00 万元,实际收入数为 179.09 万元。主要原因是:由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南湖雅园主体工程 2016 年初竣工,计划 2017 年投入使用分配入住,预计可实现部份收入,便将南湖雅园预计可实现的租金收入列入 2017 年预算上报,但因该项目 2017 年交由麒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实施, 2017 年底土建部分完工, 2018 年初电力公司开始敷设管网,预计 2018 3 月敷设完成。但因小区位于城郊,电力设施配套不完善,电力负荷已满,需从碧桂园东坡变电站接入方可实施管网工程。电力接入后, 2018 5 月南湖雅园完成竣工验收, 2018 8 月开始房屋分配入住工作, 11 月才可收取租金收入。导致 2017 年出现预算数与实际收入数存在一定差距。

整改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科学、合理预计预算年度收入,缩小预算收入与实际情况偏差。

(二)项目绩效目标过于简单,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指标设定不完整;未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

整改情况: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租金收入管理使用经费项目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 2017 年工作目标开展,分别从产出、效益、满意度方面进行设置。针对该项目认真组织了绩效自评。

通过此次整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预算管理工作。一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高度重视非税收入组织工作,切实依照有关法津法规,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快项目推进实施,严格按规定用途和项目实施进度支出资金,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1 .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 . 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租金收入管理使用经费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