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做好人防工程数据统计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9-07-02


各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为进一步了解各州(市)人防工程审批和建设情况,提升人防工程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实效性和实用性,便于省人防办及时、准确、客观地对我省人防工程建设情况及时分析、综合对比、趋势判定,推动我省人防工程建设 管理水平和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稳步提升,现将人防工程数据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的数据内容。 请各州(市)按照填表要求认真填写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中的表格。

二、报送时间。 自2019年起每年均按时上报。其中附件1以季度为统计时段,分别于1月15日、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前报送上一季度统计数据。附件2、附件3、附件4以年度为统计时段,分别于每年的1月15日前报送上一年度统计数据。

三、报送方式。 按照时限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表和电子版(excl格式)光盘一起报送省人防办工程处。联系人:李云姝;电话:0871-63995233。

四、有关要求。 各州(市)人防办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科学筹划,充分发挥人防部门的职能作用,振奋精神,真抓实干,扎实做好人防工程统计工作。今后 人防工程统计表按照本通知填报,之前的统计表不再报送。

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