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关于财政扶贫资金文件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9-07-30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金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 11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财政扶贫资金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 2019 年第十一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整合〔2019〕12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下达

文件金额:13418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第十一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19年

富源县、罗平县、师宗县、会泽县财政局、扶贫办: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9 年第十一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 》(云财整合〔2019〕14号)要求,现将 2019 年第十一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收入列2019年“1100252&msh;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msh;农林水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msh;转移性支出”。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资金按原渠道下达到县后,贫困县要详细记录指标来源,根据县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安排预算,将调整后的预算下达给实际使用单位,按实际用途列到相应项级支出科目。

二、市级将资金切块下达到县,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市级不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

三、贫困县要坚持现行脱贫标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支出。

四、贫困县要根据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及时将资金安排落实到具体项目,按照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快涉农资金支出进度,避免资金闲置、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9年第十一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下达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 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