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来源: 日期:2019-08-16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 2017 43 号)的规定,经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遴选 4 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原则和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拟定遴选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经历业绩评价、组织体检和考察、确定人选和公示、审批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遴选范围和人数

(一)遴选范围: 全省范围内各级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符合遴选条件且在职在编已完成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的人员,职务为科员或一级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

(二)遴选人数:4名。 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 2019 年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

三、遴选条件和资格

(一) 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坚定,公道正派,谦虚谨慎,甘于奉献,求真务实,团结同志,保守秘密,清正廉洁,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 具有 2 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附件 7 )和 2 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 2019 8 月,含 2019 8 月当月的工作经历)。

(三) 在职在编且已完成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登记,参加工作以来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四)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 年龄在 30 周岁及以下( 1989 9 3 日及以后出生)。

(六) 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七)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

4.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干部任职试用期内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和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时间定于 2019 9 3 日 至 9 4 日,上午 8:30 11:30 ,下午 14:30 17:30 。由报考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曲靖市凤苑路五馆一中心综合楼 311 )提交报考申请

(二)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 2 )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2.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公务员登记表》或《云南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4.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 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 4 )电子版及纸质版;

5. 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 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3 张(含电子版);

7. 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8. 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9. 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复印件需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

(三)资格审查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5∶1 。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相应遴选计划。资格审查后将报名人数在曲靖党建网( http://www.qjdj.gov.cn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ynqjrs.cn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 http://www.qjg.cn )公告。

五、统一考试

(一)笔试

1. 笔试方式: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 100 分,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岗位遴选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 笔试时间:拟定于 2019 9 月中旬。

3. 笔试前 1 日发放准考证,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到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曲靖市凤苑路五馆一中心综合楼 311 )领取。

4. 笔试公告: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 5 日内在曲靖党建网( www.qjdj.gov.cn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ynqjrs.cn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 www.qjg.cn )公布,同时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与岗位拟遴选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 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

1. 面试时间:拟定于 2019 9 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若出现考生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按照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开展面试。

3.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 100 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试应试者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分析与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容仪表。

4. 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

5. 面试考官小组由 7 名考官组成,其中公开遴选机关以外的人员不低于考官总数的 1/3 ,具有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证的人员不低于考官总数的 1/3

6. 面试将现场录像,保存至遴选工作结束。面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本人,并及时在曲靖党建网( www.qjdj.gov.cn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ynqjrs.cn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 www.qjg.cn )公告。

六、经历业绩评价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遴选人数 1:2 的比例确定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如出现人数不足影响经历业绩评价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岗位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一次,无递补人员等额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经历业绩评价截止时间为 2019 9 3 日,主要是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和实绩、奖惩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评价要素及分值详见《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 3 )。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要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提供《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 3 )评分标准的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一份从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业绩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告由证明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交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要求 1500 字左右。工作经历业绩报告的具体要求:

1. 应注重写实,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等;

2. 凡属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以及发挥的作用;

3. 简要介绍个人历年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

4. 结合自身工作经历,简要进行自我评价。工作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和实绩、奖惩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详见《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遴选经历业绩评价表》,所有经历业绩认定材料均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完成的。

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由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 5 人以上专家组成的经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满分 100 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成绩在曲靖党建网( www.qjdj.gov.cn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ynqjrs.cn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 www.qjg.cn )公告。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 ×40 面试成绩 ×40 经历业绩评价成绩 ×20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以 1:2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二)体检和考察

体检 标准按照云南省 2019 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人员组成,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进入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放弃的,需于该环节开始前 5 天向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提交放弃的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的,报市级公务员主管单位备案。

八、决定拟遴选人员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会研究决定遴选人员。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将在 曲靖党建网( www.qjdj.gov.cn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ynqjrs.cn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 www.qjg.cn )公告,公示期为 7 天。

九、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工作岗位。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如出现拟遴选人员被取消公开遴选资格或自动放弃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岗位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一次。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的,取消相应岗位遴选计划。

十、纪律与监督

从事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资格, 5 年内禁止参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员遴选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考生自报名至遴选结束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若因通讯不畅造成信息传递不到,后果考生自负。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曲靖市纪委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74&msh;3219819

曲靖市纪委驻市住建局纪 检组: 0874&msh; 3214456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0874&msh;3218969

十一、本公告由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9 年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

2.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

4.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 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个人信息采集表

5.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6.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 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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