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财务科 日期:2020-04-13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概况

1.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曲办字〔 2019 95 号)文件批准,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如下: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规章制度。

2 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政策制定、指导、监督职责。

3 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的政策制定、监督、指导职能。

4 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指导监督职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指导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

5 承担城市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的职责。

6 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监督指导职责。

7 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

8 承担人民防空职责,承担曲靖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9 完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 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本级为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科等 12 个科室,下设曲靖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曲靖市建筑业管理站、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曲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曲靖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改造指挥部办公室、曲靖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曲靖市园林绿化局等 11 个事业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为市级一级预算单位,下设 11 个事业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 197 人,其中:行政编制 39 人,事业编制 158 人。年末在职实有 208 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04 人,财政部分供养 0 人,非财政供养 0 人。离退休人员 119 人,其中: 离休 4 人,退休 115 人。

车辆编制 19 辆,实有车辆 14 辆。

(二) 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部门职能职责设立,设立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制定的绩效目标基本清晰、明确、可考量,反映了部门履职目标。部门绩效指标具体为: 1 、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2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麒沾马一体化城市建设三年行动项目 107 年,新建城市污水管网 41.5 公里、燃气管网 78.22 公里; 3 、大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深入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持续开展治脏治乱工程治理、提升文明素质三大战役,多项工作名列前省前茅; 4 、加强房地产业监督管理,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坚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精准调控,引导供给改革创新,加大去库存力度; 5 、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曲靖建筑业由单一型向综合型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筑,加大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和查处力度,深入实施《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6 、全力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全力做好市住建设局承担的 27 项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网上材料审核项目内容任务和 108 项实地测评内容任务; 7 、着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 4 类重点对象危房 22304 户、非 4 类重点对象无力改造户 32438 户,实施棚户区改造 7079 户; 8 、不断提升人防事业发展水平,加强人防应急指挥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人防应急指挥通信网建设,加快 两所一中心 建设和防空警报系统升级改造,完善短波通信二级网建设,强化人防 结建 审批管理,严格人防审批程序。

(三) 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 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 年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总计 55,215.7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3,960.55 万元,占总收入的 97.73% ;其他收入 1,255.23 万元,占总收入的 2.27% ;年初结转和结余 5,534.81 万元。

2019 年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出总计 58,887.0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532.78 万元,占总支出的 7.70 %;项目支出 54,354.23 万元,占总支出的 92.30 %;年末结转和结余 1,863.58 万元。

2. 预算调整情况: 2019 年度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年初预算数为 29 ,976.49 万元,调整预算数为 55,211.79 万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9,976.49 万元,调整预算数为 60,696.54 万元。

3. 预算执行情况: 2019 年度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收入 55,215.78 万元 , 较预算增长 3.99 万元 , 主要为其他收入较预算增长 3.99 万元;支出完成 58,887.01 万元,占预算的 97.02%

(四) 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确保部门预算管理合法、合规,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办法、支出管理办法、经费报销办法、预(决)算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具体有《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规定》《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主要是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全面了解 市住建 局年度财政支出预算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以及取得的成绩和综合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促使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树立责任意识、绩效意识及风险控制意识,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及项目管理,保证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性、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通过自评,让单位 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中基础数据的准确性、人员经费的规范性、 项目经费的 合规性、有效性 ,以评促建,逐步建立并完善 “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二)自评指标体系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效指标按项目实际涵盖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预算配置、预算执行以及预算管理五方面,详见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

(三)自评组织过程

1. 前期准备

为进一步提高部门绩效管理质量,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了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对 2019 年度市级财政部门财政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的通知》,按通知要求整理出了本次评价对象,并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前,各单位要全面熟悉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 曲政办发〔 2017 61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 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 > 的通知》(曲财预〔 2018 85 号)、《曲靖市财政局转发关于 <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 有关文件的通》(曲财预〔 2015 309 号) ,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 云南省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云财预〔 2016 5 号)等相关规定及工作要求,并于 2020 3 17 日聘请专家对各单位绩效自评工作进行培训。

2. 组织实施

根据部门自评的要求,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 党组书记、 局长任组长, 三名党组成员、 副局长 ,党组成员、 市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 市房地产管理中心主任 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及 属单位负责人任 成员 ,及时布置绩效评价工作,严密分工,明确要求;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计划财务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牵头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作为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主体,按要求先进行自评,计划财务科邀请专家进行多次汇审,最后相关工作成果由局计划财务科汇总、审核上报。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9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曲靖进入城市化快速发展期和城乡快速融合期的规律,积极主动适应新常态,全力抢抓新机遇,着力深化改革,不断强化行业管理、突出抓好民生事业发展,不断破解城乡建设难题,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取得长足进步。

2019 年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分为 95 分,自评等级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管理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和健全。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和实施全面、完整、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全面涵盖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和合同六大业务控制的内部流程控制,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防止权力滥用。在全面认真梳理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现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坚持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持续稳步建立完善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二)部分项目费用支出不够细化。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 , 细化项目的实施方案,明确资金使用标准和依据,尽快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及绩效评价规章制度。

(三)少数项目绩效指标制定太宽泛。 整改措施:项目绩效指标紧紧围绕项目实施内容,制定能全面反映项目产出、效果及效率的指标。应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服务机制,在加强预算管理、完善绩效评价考核、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资产监督管理和规范会计核算等方面,全面提升专业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自评结果进行整理、归纳、分析,及时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下一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是增强资金绩效观念,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评价以评促管效能,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努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对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调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绩效评价结果了解资金的配置是否合理,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支出规模是否适当,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 . 领导重视,保障有力;市住建局对绩效自评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 党组书记、 局长任组长, 三名党组成员、 副局长 ,党组成员、 市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 市房地产管理中心主任 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及 属单位负责人任 成员 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 组织 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绩效自评领导小组的成立有效地保障了自评工作的顺利开展;

2 . 加强投资计划管理,认真落实相关政策,严格执行项目支出预算申请、报批、下达、执行等程序,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监管,每笔资金的支付严格按照资金支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确保了项目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及各项目按计划执行和完成;

3 . 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执行力度,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支出,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和概算拨付款项,坚决杜绝截留和挪用问题,积极配合市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形成了事前审查、事中督查、事后检查的良好监管机制。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八、附件

1.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 住建工作业务管理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 《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立法实施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 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5. 2015—2019 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省级规划示范村)贷款市级承担利息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6. 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7. 代征污水处理费手续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8. 污水处理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9. 市政项目建设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0. 曲靖市形象宣传片摄制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1. 曲靖市南盘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债券付息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2. 市政公用管理业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3. 城市房地产业务管理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4. 五馆一中心建设及装修布展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5.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6.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7. 珠江源广场安置过渡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绩效自评公开(附件).rar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 04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