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财政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的整改情况

来源: 日期:2021-01-30



按照《曲靖市财政局关于 2019 年度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财政评价情况的通报》(曲财绩〔 2020 19 号)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针对 2019 年污水处理服务费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逐条进行了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2019 年项目支出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绩效自评工作开展不到位;二是集污设计能力实现率低于计划实现率;三是项目公示公告不到位;四是政策宣传力度较低。

绩效自评工作开展不到位

存在问题:未建立项目绩效自评组织机构,根据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支出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设置的绩效指标部分不合理,指标设置不够全面、细化、量化且存在数量指标与质量指标错放情况。

整改情况: 2020 年绩效目标自评工作中按《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污水处理费项目建立绩效自评小组,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021 年设定项目绩效指标根据项目开展的重点工作,科学、合理的设定项目绩效指标,让指标设置达到全面清晰、细化、可衡量,利于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

集污设计能力实现率低于计划实现率

存在问题:根据合作协议中政府保底付费条款,实际处理污水量与政府保底量存在差值 219.6 m3 。两江口污水厂设计 2920 m3 与实际运转 2764.56 m3 ,计划实际生产率为 94.68% ;西城污水厂设计 1095 m3 与实际运转 1030.83 m3 ,计划实际生产率 94.14% ,政府因居民排污量不足及保底条款约定,多支付 240.36 万元。

问题陈述:两座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为每天 11 万方,由于受城区截污干管建设及居民用水量和用水时间的不均,影响处理水量没能达保底水量。

整改情况: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将协调相关部门努力加大污水收集率 根据 2005 12 25 日签署的《曲靖市中心城区供排水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附件之《供排水服务协议》第 11 条水费核算方式、 2009 8 16 日签署的《曲靖市中心城区西城污水处理厂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附件之《污水处理服务协议》第 9 条水费核算方式, 在经营期间确定了年污水基本水量,年污水实际处理水量未达到年污水基本水量时,按年污水基本水量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因此,该污水费支付是严格按协议约定的核算方式核算支付。

项目公示公告不到位

存在问题:项目实施未按照绩效目标进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

整改情况:污水处理费项目属于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预算,项目实施情况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自评结果已通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和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政策宣传力度较低

存在问题:计划通过窗口、报纸、电台、网络平台等方式进行宣传,扩大政策知晓率:实际执行过程中,项目未进行政策宣传,仅在掌上曲靖 APP 上搜索到曲靖创业报道信息,政策宣传力度与计划目标相比实现程度较低。

整改情况:近年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被评选为 云南省环境教育基地 ,云南省首批 环保设施和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 、全国第二批 环保设施和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 ,公司参与昆明理工大学、云南省农业大学、曲靖师范学院的教学合作项目。下一步将通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对污水费项目进行宣传,提升公司的致力于环保事业的形象。


曲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 1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