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来源: 日期:2021-03-05


监督索引号 53030005033400000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部门预算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第三部分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曲办字〔 2019 95 号)文件批准,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如下: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规章制度。

2. 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政策制定、指导、监督职责。

3. 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的政策制定、监督、指导职能。

4. 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指导监督职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指导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

5. 承担城市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的职责。

6. 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监督指导职责。

7. 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

8. 承担人民防空职责,承担曲靖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9. 完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本级为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 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 房地产管理科 建筑业管理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人防指挥信息科、人防工程建设科 12 个科室,下设曲靖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曲靖市建筑业管理站、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曲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曲靖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改造指挥部办公室、曲靖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曲靖市园林绿化局 11 个事业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为市级一级预算单位,下设 11 个事业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 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市住建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积极主动融入滇中城市群,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把房地产业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把建筑业作为富民强市的重要支柱来培育和扶持,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提速提质推进新型城镇化,高效推进城市更新,持续推进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系统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片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大力实施农房抗震改造,持续强化人民防空建设发展,努力推动全市住建事业高质量跨越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 100 周年献礼。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 2021 年部门预算单位共 12 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 12 个;差额供给单位 0 个;定额补助单位 0 个;自收自支单位 0 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 1 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0 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11 个。截至 2020 12 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 206 人,其中:行政编制 39 人,事业编制 167 人。在职实有 201 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201 人,财政差额补助 0 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 0 人。

离退休人员 126 人,其中:离休 4 人,退休 122 人。

车辆编制 5 辆,实有车辆 5 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 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52,810.3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7,665.7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4,868.02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35.0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241.61 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 27,579.00 万元,增长 109.30%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及随工资计提的费用增加以及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专项补助资金、曲靖市麒沾马一体化市政道路 PPP 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城市房地产业务管理经费等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 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2,533.72 万元,其中 本年收入 52,533.72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0 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7,665.70 万元(本级财力 27,345.30 万元、专项收入 0 万元、执法办案补助 0 万元、收费成本补偿 0 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 320.40 万元、上级补助 0 万元、一般债券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4,868.02 万元(本级财力安排 24,868.02 万元、上级补助 0 万元、专项债券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 27,317.39 万元,增长 108.33%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及随工资计提的费用增加以及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专项补助资金、曲靖市麒沾马一体化市政道路 PPP 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等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 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2,810.33 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2,533.7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991.30 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 209.57 万元,增长 5.54%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及随工资计提的费用增加;项目支出 48,542.42 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 27,107.82 万元,增长 126.47%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专项补助资金、曲靖市麒沾马一体化市政道路 PPP 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等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 97.61 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 140.24 万元,主要用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13.61 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26.14 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抚恤 死亡抚恤 25.37 万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14 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失业保险金单位缴纳部分经费的支出;

7. 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行政单位医疗 63.70 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局机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 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 144.76 万元,主要用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公务员医疗补助 34.96 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 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9.03 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缴附加商业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经费支出;

11. 节能环保支出 可再生能源 可再生能源 492.00 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专项补助资金支出;

12. 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行政运行 989.62 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13. 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227.68 万元,主要用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住建工作业务管理经费、曲靖中心城市城建重点项目办业务管理经费;

14. 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22,487.46 万元,主要用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曲靖市麒沾马一体化市政道路 PPP 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市政项目建设补助经费、市政公用管理业务经费;

15. 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55.71 万元,主要用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16. 城乡社区支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城市建设支出 20,756.04 万元,主要用于市政项目建设专项经费支出;

17. 城乡社区支出 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3,906.40 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费专项经费支出;

18. 城乡社区支出 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 代征手续费 205.58 万元,主要用于代征污水处理费手续费专项资金;

19. 农林水支出 扶贫 其他扶贫支出 455.00 万元,主要用于省级规划示范村贷款利息市级专项资金以及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贷款市级贴息补助资金项目支出;

20. 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 226.16 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1. 住房保障支出 城乡社区住宅 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 757.51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房地产管理机构、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机构正常运转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城市房地产业务管理经费、保障房管理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 3991.30 万元,项目支出 48542.42 万元):

1. 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 905.13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905.13 万元 项目支出 0 万元);

2. 工资福利支出 津贴补贴 823.2 2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823.2 2 万元 项目支出 0 万元);

3. 工资福利支出 奖金 75.43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75.43 万元 项目支出 0 万元);

4. 工资福利支出 绩效工资 630.03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630.03 万元 项目支出 0 万元);

5. 工资福利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13.61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313.61 万元 项目支出 0 万元);

6. 工资福利支出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88.46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88.46 万元 项目支出 0 万元);

7. 工资福利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6.05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26.05 万元 项目支出 0 万元);

8. 工资福利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8.18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28.18 万元 项目支出 0 万元);

9. 工资福利支出 住房公积金 226.16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226.16 万元 项目支出 0 万元)。

10. 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 367.14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66.09 万元 项目支出 201.05 万元);

11. 商品和服务支出 水费 0.40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0.40 万元 项目支出 0 万元);

12. 商品和服务支出 电费 0.60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0.60 万元 项目支出 0 万元);

13. 商品和服务支出 物业管理费 64.30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0 万元 项目支出 64.30 万元);

14. 商品和服务支出 差旅费 8.00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8.00 万元 项目支出 0 万元);

15. 商品和服务支出 维修(护)费 2081.98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0 万元 项目支出 2081.98 万元);

16. 商品和服务支出 会议费 14.36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2.36 万元 项目支出 12.00 万元);

17. 商品和服务支出 培训费 15.43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4.43 万元 项目支出 1.00 万元);

18. 商品和服务支出 公务接待费 10.11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9.96 万元 项目支出 0.15 万元);

19. 商品和服务支出 劳务费 76.90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0 万元 项目支出 76.90 万元);

20. 商品和服务支出 委托业务费 2589.00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0 万元 项目支出 2589.00 万元);

21. 商品和服务支出 工会经费 50.36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50.36 万元 项目支出 0 万元);

22. 商品和服务支出 福利费 55.26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55.26 万元 项目支出 0 万元);

23. 商品和服务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99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2.99 万元 项目支出 0 万元);

24. 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 65.67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65.67 万元 项目支出 0 万元)。

2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离休费 46.56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46.56 万元 项目支出 0 万元);

2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退休费 287.12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287.12 万元 项目支出 0 万元);

2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抚恤金 25.37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25.37 万元 项目支出 0 万元);

2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 0.95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0.95 万元 项目支出 0 万元);

2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医疗费补助 28.91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28.91 万元 项目支出 0 万元)。

30.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国内债务付息 455.00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0 万元 项目支出 455.00 万元);

31. 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 48.0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48.00 万元)。

32. 资本性支出 基础设施建设 43013.0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43013.04 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7,665.70 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 7,414.57 万元,增长 36.61%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及随工资计提的费用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4,868.02 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 20,240.82 万元,增长 437.43%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政项目建设专项经费、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专项补助资金、曲靖市麒沾马一体化市政道路 PPP 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等增加。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五、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预算。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预算。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1 年,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 0 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 48 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94.6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79.61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5.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

、部门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 23.10 万元,较上年减少 2.04 万元,下降 8.11%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 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 0 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因公出国(境) 0 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 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 10.11 万元,较上年减少 0.48 万元,下降 4.53%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 101 次,共计接待 1016 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 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 12.99 万元,较上年减少 1.56 万元,下降 10.74%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99 万元,较上年减少 1.56 万元,下降 10.74% 。共计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5 辆。

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改革的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 年市财政局部门预算批复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项目 15 个,共安排项目资金 48,819.03 万元。

具体项目是: 1. 代征污水处理费手续费专项资金 205.58 万元; 2. 曲靖市麒沾马一体化市政道路 PPP 项目建设补助资金 20,000.00 万元; 3. 曲靖中心城市城建重点项目办业务管理经费 100.00 万元; 4. 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专项补助资金 492.00 万元; 5. 省级规划示范村贷款本息市级专项经费 435.00 万元; 6. 市政项目建设补助经费 23,013.04 万元; 7.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项资金 30.00 万元; 8. 污水处理费专项经费 3,906.40 万元; 9. 住建业务管理工作经费 215.50 万元; 10. 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贷款市级贴息专项经费 20.00 万元; 11. 市政公用管理业务经费 35.40 万元; 12. 城市房地产业务管理专项经费 316.00 万元; 13.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专项经费 20.00 万元; 14. 保障房管理工作经费 9.00 万元; 15. 办公设备采购专项经费 21.11 万元。 2021 年各项目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 2021 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现将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曲靖市麒沾马一体化市政道路 PPP项目建设补助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曲靖市麒沾马一体化市政道路 PPP 项目是市委、市政府为加快推进麒沾马一体化发展、建设珠江源大城市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对完善曲靖中心城市路网骨架、加速麒沾马深度融合发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高城市发展质量水平、增强区域发展后劲具有重要作用。包括麒马大道、龙东路、三元路、瑞和西路 4 条市政道路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其中:麒马大道全长 6613.215m ,龙东路全长 3403m ,三元路全长 1140m ,瑞和西路全长 2393.233m

(二)市政项目建设专项经费

项目绩效目标: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建设功能完善、环境优美、交通便捷、生活便利的人民满意城市。按合约偿还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贷款本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贷款贴息。

(三)污水处理费专项经费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全市中心城市主要污染减排任务,处理污水量达到年度经营计划 3760 万立方米的 90% 以上。污水出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 2020 的一级 A ),城市生活污水有效处理,改善城市水环境,美化城市,提高卫生水平,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 .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3 . 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根据政府职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

4 . 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科目。

5 .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 2021 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177.43 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 18.64 万元,增长 11.74%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工资计提的工会经费、培训费等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 2020 12 31 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 2020 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 2020 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曲靖市麒沾马一体化市政道路 PPP 项目。

二、立项依据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曲靖市麒沾马一体化市政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曲发改投资〔 2019 18 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麒沾马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项目基本概况

曲靖市麒沾马一体化市政道路 PPP 项目包括麒马大道、龙东路、三元路、瑞和西路 4 条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批准总投资 226043.28 万元(建安费 144038.67 万元,征拆费 41217.75 万元,建管费 1389 万元,其余二类费用 13436.29 万元, PPP 项目管理费 1309 万元,预备费 10053.18 万元,建设期利息 14599.38 万元),采用 PPP 模式建设。

(一)麒马大道。 城市主干道,起点为马龙龙湖以东第一个十字道路交叉口( K2 277.3180 ),止点为南海工业园区龙潭大道与南海大道交叉口( K8 890.293 ),长 6612.975m ,规划红线宽 60m ,红线面积 484980.00 平方米,设计时速 50km h ,建设内容包括红线内主体工程(包括桥梁)、地下综合管廊、绿化、亮化、交通设施、部分埋地管线等,总投 110963.70 万元,其中建安费 72346.10 万元。

(二)龙东路。 位于马龙县城东北侧,是龙湖片区的主干路,南起于昆曲高速,北止于沪昆高铁,道路全长 3.403km ,道路红线宽 40m ,设计时速 40km h ,工程建设内容包含道路、交通、综合管廊、给排水、照明及绿化景观及其附属地下管线工程等,总投 56930.20 万元,其中建安费 39499.96 万元。

(三)三元路。 城市主干道,南起瑞和西路,北至宣曲高速连接线,长 1140 米,规划红线宽 50m ,红线面积 64446.70 平方米,设计时速 50km h ,建设内容包括红线内主体工程、绿化、亮化、交通设施和部分埋地管线等,总投 14507.29 万元,其中建安费 8389.99 万元。

(四)瑞和西路。 城市主干道,东起寥廓北路白石江公园路口,西接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征路,道路全长 2393.233 米,分两期实施,一期标尾已实施 565.176 米( K1 820 K2 385.176 )(为了接通建宁街道车站社区),红线宽 50 米, K0 000 K1 820 段为二期,受片区规划方案影响未实施,总投 43642.08 万元,其中建安费 23802.62 万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曲靖市麒沾马一体化市政道路 PPP 项目包含:麒沾大道、龙东路、三元路、瑞和西路。

六、资金安排情况

曲靖市麒沾马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1 年承担建设投资 19550 万元,运营成本 450 万元,合计政府运营补助 20000 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曲靖市麒沾马一体化市政道路 PPP 项目于 2019 3 12 日开工建设,麒马大道、三元路已完工并投入使用,龙东路预计 2021 4 月完工,瑞和西路二期待片区规划方案出台后组织实施。

八、项目实施成效

曲靖市麒沾马一体化市政道路 PPP 项目是市委、市政府为加快推进麒沾马一体化发展、建设珠江源大城市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对完善曲靖中心城市路网骨架、加速麒沾马深度融合发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高城市发展质量水平、增强区域发展后劲具有重要作用。

曲靖市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表)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监督索引号 53030005033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