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来源: 日期:2021-04-20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 020 年度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概况

1.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曲办字〔 2019 95 号)文件批准,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如下: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规章制度。

2 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政策制定、指导、监督职责。

3 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的政策制定、监督、指导职能。

4 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指导监督职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指导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

5 承担城市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的职责。

6 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监督指导职责。

7 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

8 承担人民防空职责,承担曲靖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9 完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 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本级为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科等 12 个科室,下设曲靖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曲靖市建筑业管理站、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曲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曲靖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改造指挥部办公室、曲靖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曲靖市园林绿化局等 11 个事业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为市级一级预算单位,下设 11 个事业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

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 217 人,其中:行政编制 39 人,事业编制 178 ,工勤人员编制 0 。在职实有 20 1 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20 1 人,财政部分供养 0 人,非财政供养 0 人。离退休人员 90 人,其中: 离休 4 人,退休 86 人。

车辆编制 5 辆,实有车辆 5 辆。

(二) 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部门职能职责设立,设立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制定的绩效目标基本清晰、明确、可考量,反映了部门履职目标。部门绩效指标具体为: 1 、坚决落实责任,疫情防控扎实到位; 2 、坚持目标牵引,不断加强城市供排水、燃气管网建设,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大力推进公园绿地建设,强化城镇生态环境治理,全年完成城市基础建设投资 100.59 亿元,同比增长 14% 3 、谋划编制《曲靖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2020—2022 年)》项目 385 个、计划投资 713.74 亿元, 2020 年计划实施项目 176 个,开工 141 个,完工 54 个,累计完成投资 99.47 亿元; 4 、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作为惠民安居工程,高位推动改造更新,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42989 户、棚户区改造 5119 户,超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5 、加强重拳治理,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6 、持续对标对表,创文工作成效显著; 7 、发力脱贫攻坚,扶贫工作务实精准; 8 、推动改革创新,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9 、转变发展方式,人防事业稳步推进; 10 、全力防控风险,安全生产稳定向好; 11 、落实主体责任,党的建设不断加强。

(三) 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 年度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年初预算数为 246,064,387.51 元,调整预算数为 636,771,349.21 元,决算数为 645,110,977.96 元;支出年初预算数 246,064,387.51 元,调整预算数为 636,771,349.21 , 决算 数为 645,110,977.96 元。 2020 年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际收入总计 604,624,071.51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23,440,868.93 元,占总收入的 53.49%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72,681,824.88 元,占总收入的 45.10% ,其他收入 8,501,377.70 元,占总收入的 1.41% 2020 年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际支出总计 624,387,235.22 元,其中:基本支出 42,040,388.21 元,占总支出的 6.73 %;项目支出 582,346,847.01 元,占总支出的 93.27%

(四) 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确保部门预算管理合法、合规,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规定》《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费支出审批制度》《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等。具体内容涵盖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经费报销、预(决)算管理、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差旅费管理、会议费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等一系列管理措施。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主要是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全面了解 市住建 局年度财政支出预算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以及取得的成绩和综合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促使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树立责任意识、绩效意识及风险控制意识,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及项目管理,保证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性、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通过自评,让单位 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中基础数据的准确性、人员经费的规范性、 项目经费的 合规性、有效性 ,以评促建,逐步建立并完善 “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二)自评指标体系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效指标按项目实际涵盖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预算配置、预算执行以及预算管理五方面,详见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

(三)自评组织过程

1. 前期准备

根据市住建局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通知的相关要求,明确评价对象,熟悉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 曲政办发〔 2017 61 、《曲靖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曲财绩〔 2020 8 号)、《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对 2020 年度市级部门财政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的通知》(曲财绩〔 2021 5 号)等相关规定,参加市住建局组织的绩效自评培训。

2. 组织实施

在市住建局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 , 按照绩效自评办公室的相关要求 , 在专家的指导下,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开展自评工作 , 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 报局计划财务科审核汇总。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20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 坚强 领导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 四中、五中 全会精神,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曲靖进入城市化快速发展期和城乡快速融合期的规律,积极主动适应新常态,全力抢抓新机遇,着力深化改革,不断强化行业管理、突出抓好民生事业发展,不断破解城乡建设难题,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取得长足进步, 2020 年各项绩效指标已圆满完成。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预算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和实施全面、完整、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全面涵盖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和合同六大业务控制的内部流程控制,对权力 集中 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防止权力滥用。在全面认真梳理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坚持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持续稳步建立完善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二)分项目费用支出不够细化。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 , 细化项目的实施方案,明确资金使用标准和依据,尽快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及绩效评价规章制度,以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性、规范性。

(三)数项目绩效指标制定太宽泛。 整改措施:项目绩效指标紧紧围绕项目实施内容,制定能全面反映项目产出、效果及效率的指标。应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服务机制,在加强预算管理、完善绩效评价考核、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资产监督管理和规范会计核算等方面,全面提升专业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自评结果进行整理、归纳、分析,及时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下一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是增强资金绩效观念,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评价以评促管效能,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努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对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调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绩效评价结果了解资金的配置是否合理,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支出规模是否适当,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领导重视,保障有力。 市住建局对绩效自评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及各下属单位负责任人任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协调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绩效自评领导小组的成立有效地保障了自评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投资计划管理,认真落实相关政策。 严格执行项目支出预算申请、报批、下达、执行等程序,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监管,每笔资金的支付严格按照资金支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确保了项目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及各项目按计划执行和完成。

(三)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执行力度。 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支出,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和概算拨付款项,坚决杜绝截留和挪用问题,积极配合市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形成了事前审查、事中督查、事后检查的良好监管机制。

(四) 认真审核把关,规范绩效目标的编制。引入第三方进行认真审核,确保预算绩效目标可实现、可量化。

(五) 实现绩效目标全过程监控,对目标偏差进行及时纠正。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八、附件

1.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 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 住房城乡事业发展类项目绩效自评表

3. 住房城乡民生类项目绩效自评表

4. 住房城乡专项业务类项目绩效自评表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0日



20210429150011156_住房城乡事业发展类项目绩效自评表.xls

20210429091411064_住房城乡民生类项目绩效自评表.xls

20210429090940854_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20210429091132047_住房城乡专项业务类项目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