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日期:2021-09-10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0 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 五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是市住建下属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并参与相关地方性政策措施的制定;负责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分析;负责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窗口接件、参与现场核验勘察以及打证核发;负责中心城区商品房购销合同网签备案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负责危旧房屋安全鉴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房屋交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管执行;负责中心城区房屋交易合同备案;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负责协同国土资源部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和房屋信息查询,领导干部个人信息查核系统;负责中心城区房屋权属和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管理;负责中心城区住房维修资金的缴存和使用;负责中心城区房屋租赁管理和合同备案;负责房产测绘成果的审核。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 2 020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在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强化房地产行业监督管理
( 1)及时出台政策措施。为确保曲靖市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研究出台了支持房地产业发展的措施,结合《云南省疫情防控期间稳定房地产市场和促进建筑项目复(开)工工作措施的通知》(云建房〔2020〕29号)文件,及时研究出台《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经济运行20条措施的实施方案》。
( 2)采取“挂、包、帮”服务。为进一步压实责任,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制定了抓好房地产经济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深入房地产企业开展“挂、包、帮”服务,为房地产企业排忧解难。
( 3)全力做好项目入库工作,加大入库项目的实施力度。一是切实抓好项目储备,为项目入库提供保障;二是多方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好项目入库的相关要件,确保项目多入库,杜绝和尽量减少入库项目退库的情况发生;三是对入库项目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力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加快在建项目实物量进度,加大新开工项目总量,全力促进各项经济指标稳定增长。
2.信息化建设
( 1) 按照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工作衔接的有关要求, 2020年1至12月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向不动产登记局推送房产交易业务数据共25630条,其中房产交易20360条,房产抵押2756条,预告及预抵押备案781条,房屋所有权注销375条,初始权备案16宗;接收不动产登记局推送的各类登记数据共25036条。房产交易与登记数据实现网络自动共享共用,房屋交易与登记业务有序衔接、高效运行。
( 2)为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房管中心正在对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系统进行重新规划,新系统将使用人脸识别、电子签章等先进的信息化技术管理手段,实现合同快速签署,方便群众办事同时保障了房产交易安全。另外完成了房产交易管理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的编写工作,方案对全市房产交易管理信息化工作的系统规划设计、系统可行性、资金估算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编写。
( 3) 2020年接收房产交易管理各类档案共24598宗,影像数字化扫描23039宗,档案影像数字化极大的提高档案使用率和查询的便利性,提高了工作效率。档案查询使用服务。2020年共接受档案查询或咨询2万余人次,系统打印查档证明10586份,出具存档证明6000份。配合公检法司法查封、解封和证书遗失查解封共2105份,4125套房产。
( 4)规范高效的完成各级组织部门交办的领导干部房产信息查核任务,2020年为各级组织部门共查核14368人次,领导干部房产信息查核专项工作AB角设岗,专人负责,并严格按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 5) 房产交易信息日报 , 严格按照住建部和云南省住建厅的要求,做好房产交易数据报送工作,督促各县上报数据,汇总后上报到住建部和云南省住建厅。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020年共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179亿元,涉及户数14294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435.79万元,涉及四个物业小区;警苑花园已竣工验收,只欠资金拨付涉及金额998532.00元;山水缘Ⅱ、Ⅲ期正在施工中,小区使用预算金额为120多万元。
4.中心城区房屋租赁管理。共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326宗(其中非私房301宗,私房25宗),面积18.37万平方米(其中非私房17.59万平方米,私房0.78万平方米)。
5.房屋产权备案。2020年完成房屋产权变更、更正、转移备案共计9859件,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备案837件,抵押注销登记3659份,对外复印房产证820份,预告抵押及预告注销1501份,在建工程注销591套。房屋拆迁注销797本房屋所有权证,实地查看拆迁工地8个,内部更正30份。房改房退房81份,房屋产权信息不全,实地查看35份。核实法院查封房屋1515份,核实商品房撤销备案501户。
6.商品房交易。新建商品房交易和产权确认审批12868宗,修改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546份,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审批277份。完成存量房交易11776套,面积117942.49平方米。
7.办理人大政协1件,接待信上访503件。
8.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市房地产管理中心成立了扫黑除恶领导工作小组,下设房地产、保障房、物业3个专项工作小组,分别对房地产、保障房和物业重点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信箱、网站、电话等多种方式,让群众积极参与,目前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已交案件5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0 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 1 个。其中:行政单位 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1 个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0 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45 人。其中:行政编制 0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37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 人),事业人员 0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 人)。
离退休人员 27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27 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0 年度收入合计 1024.4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024.47 万元,占总收入的 100.0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总收入的 0 %;事业收入 0 万元 (含教育收费 0 万元 ) ,占总收入的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总收入的 0 %;附属单位缴款收入 0 万元,占总收入的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总收入的 0 %。与上年 810.88万元 对比 ,增加 213.59万元, 增长 26.34% ,增加的 主要原因是 城市 房地产业务管理经费以及补助城市高质量发展推荐会活动专项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0 年度支出合计 1034.38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720.21 万元,占总支出的 69.63 % : 一是工资福利支出 594.89 万元,占本年基本支出 82.60 %,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 58.90 万元,占本年基本支出 8.18 %,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6.42 万元,占本年基本支出 9.22 % 。 项目支出 314.17 万元,占总支出的 30.37 % 。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 万元,占总支出的 0 %。 与上年 相 比 减少 83.2万元,下降7.44%,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导致人员工资及随工资计提的费用减少以及落实勤俭节约要求,压减公用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 年度用于保障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720.21 万元。 与上年 810.88万元 对比 减少了 90.67万元,下降11.18%,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导致人员工资及随工资计提的费用减少以及落实勤俭节约要求,压减公用经费。 其 中: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594.89 万元 , 占基本支出的 82.60 %;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58.90 万元 , 占基本支出的 8.18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6.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房管中心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4.17万元。 与上年 305.92万元 对比 , 增加 8.52万元,增长2.79%, 增加的 主要原因是 城市 房地产业务管理经费以及补助城市高质量发展推荐会活动专项经费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城市房地产业务管理经费,城市房地产业务管理经费, 2020 年支出 194.17 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坚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精准调控。采取 “走出去”外宣策略,提升曲靖城市美誉度。强化物业管理,把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将物业服务质量纳入事中事后监管内容,加强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管理。
2.补助城市高质量发展推介活动专项资金,2020年支出120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按照市人民政府决定举办曲靖城市高质量发展推介会,展示曲靖城市形象,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吸引更多企业到曲靖投资兴业,提升城市建设品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0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034.38 万元 ,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00 %。与上年 1117.58万元相比 , 减少 83.2万元,下降7.44%,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导致人员工资及随工资计提的费用减少以及落实勤俭节约要求,压减公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3.09 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30 %。 主要用于 “珠源百人计划”生活补助的发放(徐瑜) ;
2. 科学技术 支出 2.40 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23 %。 主要用于 “珠源百人计划”曲靖市 2020年创新型人才培养生活补助的发放(刘婉霞) ;
3. 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 138.25 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13.37 %。 主要用于 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用以及 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等 ;
4. 卫生健康 支出 38.16 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3.69 %。 主要用于 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支出等 ;
5. 住房保障支出 852.48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82.41 %。主要用在 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 住房公积金支出等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0.46 万元,支出决算为 0.36 万元,完成预算的 78.2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0.2 万元,完成预算的 43.48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16 万元,完成预算的 34.78 %。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是 坚决贯彻 “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接待行为,无新购置公务用车情况,在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方面严格审批报销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19 年减少 0.13 万元,下降 28.2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 无变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比 2019年0.31万元 减少 0.11 万元,下降 35.48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比 2019年0.3万元 减少 0.14 万元,下降 46.67 %。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 中 心 加强经费管理, 厉行节约, 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2 万元,占 55.56 %;公务接待费支出 0.16 万元,占 44.44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 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2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 万元,购置车辆 0 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2 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公车于 2020年7月已集中拍卖,收益已上缴国库。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16 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16 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 1 批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次),接待人次 27 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 0 人)。主要用于 重阳节退休职工的餐费 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 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 0 批次,接待人次 0 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0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对比 无变动。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资产总额 1259.20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631.82 万元,固定资产 614.68 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 万元,在建工程 0 万元,无形资产 12.70 万元,其他资产 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 30.55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 3.1 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 0 平方米,账面原值 0 万元;处置车辆 1 辆,账面原值 14.31 万元;报废报损资产 0 项,账面原值 0 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 0 万元;出租房屋 0 平方米,账面原值 0 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 0 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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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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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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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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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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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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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259.2 |
631.82 |
614.68 |
54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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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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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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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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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0年底 其他应付款 9.27万元,全部为以前年度职工购房款以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应退费 。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 经费 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
(三)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牌照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 五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 曲靖市房管中心 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指 曲靖市房管中心 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指 曲靖市房管中心 用于医疗方面的支出。
(一)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 曲靖市房管中心 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二)其他行政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指 曲靖市房管中心 其他 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指 曲靖市房管中心 用于 房地产管理业务 方面等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