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煤焦化行业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 日期:2022-09-28



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 曲靖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 及煤焦化行业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 的通知》(曲办发〔 2020 21 号)和《中共曲靖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逾期未整改工作的督办函》,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对照文件要求,系统梳理 2019 年省级环保督察 回头看 反馈的 全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未实行无害化处置 问题 (问题编号是 34-12 ,在认真分析未完成整改原因的同时,持续加大整改力度, 精心安排部署并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对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任务,中心城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行, 现已全部完成整改,符合验收销号要求。


2019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煤焦化行业环境问题

专项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验收的明细表

序号

环保督察类别

省级交办编号或受理编号

问题类型

反馈具体问题描述

是/否已完成整改

是/否档案齐全

是/否达备案要求

1


34-12

关于全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未实行无害化处置的问题

曲靖市13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泥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作为责任部门和牵头单位,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污泥处理设施建设上尚停留于前期研究阶段,无实质进展。并且除对曲靖市中心城区5座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为80吨/天有所了解外,对其它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和当前处理方式情况不清,现行的污泥处置方式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外运用于绿化用肥以及垃圾填埋场处置,存在水体和土壤二次污染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