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日期: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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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曲办字〔 2019〕95号)文件批准,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规章制度。

2.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政策制定、指导、监督职责。

3.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的政策制定、监督、指导职能。

4.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指导监督职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指导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

5.承担城市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的职责。

6.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监督指导职责。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

8.承担人民防空职责,承担曲靖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9.完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发展战略规划,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查发现问题整改、省委省政府曲靖现场办公会、全省重点项目工作现场推进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全力抢抓新机遇,不断强化行业发展、破解城乡建设难题,突出抓好民生事业发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一是紧盯定位标,不断提升城市品质。紧紧围绕建设云南副中心城市这一战略定位标,持续实施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巩固脱贫成果,接力实施乡村振兴。三是突出三个重点,积极推进创文专项行动。四是坚持“房住不炒”,建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五是强化企业帮扶,大力促进建筑业发展。六是化简政放权,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七是严格依法履职,不断加强法治建设。八是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进人防建设。九是落实安全责任,持续推动安全发展。十是强化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

1.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级

2 .曲靖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3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4 .曲靖市建筑业管理站

5 .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

6 .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

7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

8 .曲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9 .曲靖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改造指挥部办公室

10 .曲靖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1 1 .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1 2 .曲靖市园林绿化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末实有人员编制217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7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 93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90人。

实有车辆编制 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度收入合计37641.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575.48万元,占总收入的99.8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66.17万元,占总收入的0.18%。与上年对比减少22322.53万元,下降了37.2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南绕城连接线前期经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条例》立法实施经费、曲靖市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规划经费、居民住宅燃气管道工程配套建设费补助资金、珠江源广场拆迁安置过渡费、抗疫特别国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直达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度支出合计3835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1.43万元,占总支出的12.05%;项目支出33732.92万元,占总支出的87.9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646.12万元,下降了38.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南绕城连接线前期经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条例》立法实施经费、曲靖市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规划经费、居民住宅燃气管道工程配套建设费补助资金、珠江源广场拆迁安置过渡费、抗疫特别国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直达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21.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7.39万元,增长了9.9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导致人员工资及随工资计提的费用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6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1.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732.9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063.5万元,下降了41.6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南绕城连接线前期经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条例》立法实施经费、曲靖市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规划经费、居民住宅燃气管道工程配套建设费补助资金、珠江源广场拆迁安置过渡费、抗疫特别国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直达资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南盘江综合治理项目经费,2021年支出13.41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截至2021年12月,累计完成投资9.14亿元,征收土地1080.62亩,拆迁房屋10.89万平方米,建成巡河道路48公里,种植绿化行道树12376株、地被植物37.4万平方米,建成游园6个,西河桥建成通车。

2.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专项资金,2021年支出15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为更好的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效能,我单位聘用一名消防专家参与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同时为切实抓好全市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我单位组织开展了两期“消防审验”业务培训班,为期共计7日,90人次,有效的提升了全市审验工作的能力;我单位还组织了各类检查、督查工作,督促落实好消防审验管理工作。

3.国家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专项补助资金,2021年支出467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曲靖市68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每年可替代常规能源1.93万吨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4.77万吨,二氧化硫减排量386吨,粉尘排放量193吨,取得了显著的环境效益。

4.曲靖中心城市城建重点项目办管理经费,2021年支出50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通过项目梳理、送审报批等环节,编制和出台曲靖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2021年度建设计划,聘雇2人长期参与市重点办重点项目管理,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技术问题;指导、推进、督查全市重点项目的建设,跟踪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实时掌握进度;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市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收集、研究市级城建重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协调全市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会办、交办,确保工程扎实推进;对重大项目建设信息进行收集、整理、统计和管理。

5.住建工作业务管理经费,2021年支出134.15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适应新形势下城镇化管理需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用于职工培训、政务网站维护、曲靖城市宣传等业务管理工作。

6.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资金,2021年支出51.09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开展创建全国园林城市(县城)复检工作,对标对表查缺补漏,制订增绿补绿实施方案,开展小游园建设,采购垃圾清运车并交付使用,全力推进人居环境提升。

7.市政公用业务管理经费,2021年支出 8.69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弥补办公经费的不足,保障中心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转,方便市民办事。

8.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经费,2021年支出20653.99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实施西河路地下综合管廊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补齐城市建设短板,提升城市品质,完善城市功能,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建设环境优美、交通便捷、生活便利的人民满意城市。

9.五馆一中心项目建设经费,2021年支出97.59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支付“五馆一中心”建设工程款,加强全市文化、科技、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构建和谐社会、文明社会。

10.省级规划示范村贷款利息市级专项资金,2021年支出434.86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2015-2016年实施的81个省级示范村已通过市级整体验收,全市100%的村庄(自然村)对生活垃圾进行了收集处理,100%乡(镇)区完成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处理设施覆盖率87.27%,公厕改造提升完成率100%。

11.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资金,2021年支出10851.34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成立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到项目点进行实地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对项目推进遇到的困难进行积极协调,多措并举,确保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得以圆满完成。

12.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2021年支出35.92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市供排水总公司加强水质管理,保障城市供水水质安全,维护供水企业良好形象。

13.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2021年支出562.77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完成曲靖中心城区主要污染减排任务,污水出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城市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不断改善城市水环境。

14.城市房地产业务管理经费,2021年支出269.87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坚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精准调控。 确保房地产管理业务顺利进行,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人员,制定工作方案,继续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严格商品房预(销)售登记、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备案、房地产广告管理。确实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完成商品房购销合同网上签约。加大房地产市场执法力度,认真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优化环境,保持房地产健康稳定的发展。

15.“党政储备人才”专项经费,2021年支出10.60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是兑现2019年、2020年党政储备人才挂职生活补助及补贴,围绕曲靖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聚焦六大重点产业发展,区域教育中心,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等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重点引进一批自然科学、工程技术、教育医疗、经济金融、人文社科及其他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为曲靖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16.创建园林城市经费,2021年支出62.26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力争按照生态园林城创建目标推进工作,持续开展全市园林县城、城镇创建工作,持续开展全市园林单位、小区创建工作。

17.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专项经费,2021年支出9.77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曲靖市2021年度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观摩会在宣威召开。通过会议,切实认清全市住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严峻形势;要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持续平稳向好。全面加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扎实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强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

18.保障房管理工作经费,2021年支出4.61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初步建立住房保障与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房管、金融、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和机构的数据共享机制,建立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提高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信息化水平分析而设立该项目。为了按省住建厅要求完成各种数据录入工作具体项目开支为:办公设备购置支付1.98万元,支付人员劳务费及福利费2.6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28.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48%。与上年对比减少9364.04万元,下降了27.4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南绕城连接线前期经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条例》立法实施经费、曲靖市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规划经费、居民住宅燃气管道工程配套建设费补助资金、珠江源广场拆迁安置过渡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2021年市直单位综合考核评价责任制支出及项目前期费用。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42.3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0.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8%。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和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事业单位失业保险金单位缴纳部分经费及死亡抚恤支出。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97.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42.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311.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153.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61.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9.13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263.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附加商业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经费支出。其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63.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44.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36.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8.61万元;

4.节能环保(类)支出467.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主要用于国家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支出。其中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支出467.00万元。

5.城乡社区(类)支出10498.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45%。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资金、市政项目建设补助经费、五馆一中心建设、创污水处理费、曲靖中心城市城建重点项目办管理经费、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专项资金、南盘江综合治理基建项目资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专项经费、创建园林城市经费等项目支出。其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021.8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支出1213.9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8203.2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59.25万元;

6.农林水(类)支出434.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主要用于2015-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省级规划示范村)贷款市级承担利息及市政项目建设补助经费。其中: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434.86万元;

7.住房保障(类)支出12213.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3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城市房地产业务管理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机构保障正常运转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其中: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支出10851.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27.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8.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1126.0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8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8万元,完成预算的65.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完成预算的19.0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5.8万元,下降27.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93万元,下降18.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7万元,下降60.5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坚决贯彻“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接待行为,无新购置公务用车情况,在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方面严格审批报销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1万元,占87.52%;公务接待费支出1.87万元,占12.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13.1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13.1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农村危房改造、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城乡业务管理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1.8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1.8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等工作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进行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52万元,增长了39.4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办公经费、会议费、“三公”经费等支出随之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培训、会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劳务费、咨询费等方面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227541.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218.91万元,固定资产原值5149.7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14781.46万元,无形资产原值391.1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476.60万元,下降3.18%,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54.51万元,下降8.11%。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1.2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9772.32平方米,账面原值3171.87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27.19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8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供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归口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以外的改制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一)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机关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二)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三)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机关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经费。

(四)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事务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扶贫方面的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的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一)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十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市政设施建设(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抗疫特别国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直达资金的支出。

十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 53030005033401111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部门决算表).xls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绩效自评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