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日期:2022-09-28


监督索引号 53030005033400301000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主要职能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并参与相关地方性政策措施的制定;负责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分析;负责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窗口接件、参与现场核验勘察以及打证核发;负责中心城区商品房购销合同网签备案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负责危旧房屋安全鉴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房屋交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管执行;负责中心城区房屋交易合同备案;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负责协同国土资源部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和房屋信息查询,领导干部个人信息查核系统;负责中心城区房屋权属和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管理;负责中心城区住房维修资金的缴存和使用;负责中心城区房屋租赁管理和合同备案;负责房产测绘成果的审核;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 年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在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 全省烂尾楼清理整治的目标任务是:市委、市政府要求力争到 2021 年底 烂尾楼 项目复工率达到 60% 以上,截至 2021 12 31 日,全市 19 个烂尾楼项目中已盘活复工 13 个,化解率达 68.42% ,已完成全省明确的 2021 年底 烂尾楼 项目复工率达到 60% 的任务目标。

2. 组织召开中心城区房地产业和保障性住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会和工作专题会,重点对房地产企业在商品房销售、交房、房地产中介的佣金和押金、办证及物业的收费、小区管理等涉黑涉恶线索的进行了排查和收集,并对相关线索进行梳理。

3. 按照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工作衔接的有关要求, 2021 年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推送房产交易业务数据共 69721 条,其中房产交易 27415 条,房产抵押 0 条,预告及预抵押备案 10 条,房屋所有权注销 195 条,初始权备案 31 宗;接收不动产登记部门推送的各类登记数据共 30419 条。不动产数据数据问题处理 500 份,房产交易与登记数据实现网络自动共享共用,房屋交易与登记业务有序衔接、高效运行。

4. 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依法依规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和资料。 2021 年共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2 个,预售面积 145.44 万㎡,其中住宅面积 107.64 万㎡,共 8938 套,商业 11.17 万㎡,车位 26.56 万㎡。

5. 规范商品房撤销备案审核审查。按照撤销备案管理规定, 2021 1-10 月组织召开商品房撤销备案专题会议 13 次,会议决定公示 13 250 件,公告办理 13 258 件,协助司法办理撤销备案 72 件。

6. 认真做好购房补贴发放登记。按照 2016 年促进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的文件要求,截止 2021 10 31 日,中心城区累计登记购房补助 5087 件,其中 2021 1-10 月登记 699 件(住宅 695 件、车位 4 件)。同时,认真、耐心、细致的对该政策做好解释工作。

7. 为推进住房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2021 1 月制定下发了《曲靖市保障性住房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1 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 1 个。其中:行政单位 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1 个。即: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1 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39 人。其中:行政编制 0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39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 人),事业人员 39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 人)。

离退休人员 29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29 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1 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1 年度收入合计 890.1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890.11 万元,占总收入的 100.0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含教育收费 0 万元);经营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与上年 1024.47 万元对比,减少 134.36 万元,减少 13.12%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补助城市高质量发展推荐会活动专项经费减少 120 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1 年度支出合计 1315.48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035.01 万元,占总支出的 78.68 %;项目支出 280.47 万元,占总支出的 21.32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 万元。 与上年 1034.38 万元相比,增加 281.10 万元,增加 27.18%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有 劳务派遣 23 人,劳务费支出 75 万元,职工体检费支出 21 万元,乐活印象烂尾楼相关审计费用 59 万元,包保单位给予车站社区创文工作经费补助 100 万元,打造马龙区滨河小区红色物业示范点经费补助 70 万元,小计 325 万元,以及为成立烂尾楼专班,使用项目费用开支租车费 11.63 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 15.26 万元,办公用品费 3.6 万元,会议费 2.78 万元,以及 乐活印象园 烂尾楼审计核查费用 58.60 万元,小计 91.87 万元,故导致 2021 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 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1035.01 万元。与上年 720.21 对比增加了 314.80 万元,增加 43.71%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劳务派遣 23 人,劳务费支出 75 万元,职工体检费支出 21 万元,乐活印象烂尾楼相关审计费用 59 万元,包保单位给予车站社区创文工作经费补助 100 万元,打造马龙区滨河小区红色物业示范点经费补助 70 万元,小计 325 万元,故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609.73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58.91 %;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354.22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34.2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1.06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6.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 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80.47 万元。与上年 314.17 万元对比 , 减少 33.70 万元,减少 10.73%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2021 年无补助城市高质量发展推荐会活动专项经费项目( 2020 年补助城市高质量发展推荐会活动专项经费拨款 120 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 城市房地产业务管理经费: 2021 年支出 269.87 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坚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精准调控。确保房地产管理业务顺利进行,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人员,制定工作方案,继续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严格商品房预(销)售登记、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备案、房地产广告管理。确实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完成商品房购销合同网上签约。加大房地产市场执法力度,认真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优化环境,保持房地产健康稳定的发展。

2.“ 党政储备人才 专项经费: 2021 年支出 10.60 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是兑现 2019 年、 2020 年党政储备人才挂职生活补助及补贴,围绕曲靖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聚焦六大重点产业发展,区域教育中心,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等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重点引进一批自然科学、工程技术、教育医疗、经济金融、人文社科及其他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为曲靖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284.14 万元 , 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7.62 % 。与上年 1034.38 万元相比 , 增加 249.76 万元,增长 24.15%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职工体检费支出 21 万,烂尾楼办公相关经费 33 万元,乐活印象烂尾楼相关审计费用 59 万元,包保单位给予车站社区创文经费补助 100 万元,打造马龙区滨河小区红色物业示范点经费补助 70 万元,小计 283 万,故导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0.60 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83% 主要用于 2019 2020 年党政储备人才挂职生活补助及补贴;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2.11 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10.28% 主要用于 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用以及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等

3. 卫生健康支出 37.32 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2.91%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支出等;

4. 住房保障支出 1104.11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85.98% 。主要用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购房补贴支出、项目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和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中心坚决贯彻 三公 经费只减不增的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接待行为,无新购置公务用车情况,在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方面严格审批报销制度,严格控制 三公 经费支出。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 年减少 0.36 万元,下降 100 %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 0.2 万元,下降 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 0.16 万元,下降 100%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中心加强经费管理,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 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 万元,购置车辆 0 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 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

3. 公务接待费 支出 0 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 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次),接待人次 0 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 0 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 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 0 批次,接待人次 0 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1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 12 31 日,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资产总额 602.43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196.51 万元,固定资产 390.29 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 万元,在建工程 0 万元,无形资产 15.63 万元,其他资产 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10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减少 846.7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 494.33 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 2004.16 平方米,账面原值 509.94 万元 (无偿调拨保障房资产到市保投公司,雄业状元楼及天瑞家园资产原值共计 509.94 万元,净值共计 396.05 万元,做下账处理) ;处置车辆 0 辆,账面原值 0 万元;报废报损资产 0 项,账面原值 0 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 0.04 万元(已上缴国库);出租房屋 0 平方米,账面原值 0 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 0 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 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4.7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4.7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4.71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 1 附表 1 3 )。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1 年底其他应付款 4.97 万元,全部为以前年度职工购房款以及扣发的职工工资。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三公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曲靖市房管中心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曲靖市房管中心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曲靖市房管中心用于医疗方面的支出。

1. 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曲靖市房管中心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2.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曲靖市房管中心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曲靖市房管中心用于房地产管理业务方面等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 53030005033400301111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信息表).xls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