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来源: 日期:2023-01-18


监督索引号53030005033400300000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主要职能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并参与相关地方性政策措施的制定;负责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分析;负责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窗口接件、参与现场核验勘察以及打证核发;负责中心城区商品房购销合同网签备案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负责危旧房屋安全鉴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房屋交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管执行;负责中心城区房屋交易合同备案;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负责协同国土资源部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和房屋信息查询,领导干部个人信息查核系统;负责中心城区房屋权属和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管理;负责中心城区住房维修资金的缴存和使用;负责中心城区房屋租赁管理和合同备案;负责房产测绘成果的审核;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监理所、管理所、交易所、租赁所、商管办、信息办、维修基金办、测绘队、保障办、党务办公室、法规办公室、计划财务办公室、档案管理室。

本单位为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单位,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曲靖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二是紧抓曲靖打造云南副中心城市发展机遇和本轮国土空间规划、中心城市重点片区规划,科学制定房地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和配套功能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建设品质。

三是做好项目入库和在库项目跟踪管理调度,有效发挥项目拉动投资和稳定市场预期作用。

四是持续开展房地产专项整治,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五是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打造一流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效能,为房地产业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环境。

六是加强对已复工烂尾楼项目持续跟踪问效,加大复核和攻关力度,推动烂尾楼彻底竣工验收,杜绝虚假复工、数据不实、二次烂尾等情况出现。

2.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

一是加大协调,破解瓶颈难题。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力度,认真研究解决当前制约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瓶颈难题,协调市场监督、税务、财政、人社、自然资源和规划、民政、教育、公安、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建立统一资格审核信息平台中心,完善审核程序、缩短查询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努力形成快速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合力,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是积极争取,加大财政扶持。在争取中央补助资金的同时,继续把房地产税的10.00%、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的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争取中央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在防控好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对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予以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和政府闲置住房转变用途等多种方式,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

三是落实要求,扩大保障方式。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引导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0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解决新就业大学生、青年人、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新市民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

四是分析研究,完善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轮候、审核、公示、复核、退出制度,加快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信息平台建设,形成有序、公正、公平、透明、高效的住房保障机制。同时,规范住房运营管理工作,有关部门要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物业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快研究保障性租赁住房后期管理的途径和方法,积极探索和建立保障性住房社区化、社会化物业管理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让入住群众满意,妥善解决“住得起”和“管得好”的问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编制数与实有人数不符的原因为:曲编﹝2017﹞年62号文件核定本单位编制45人,后陆续有人员退休,截止2022年底实有在职36人。

离退休人员 29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29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011.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1.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0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22.97万元,下降24.2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烂尾楼清理整治专项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11.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11.1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1.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7.03万元,增长4.24%,主要原因是房地产业务管理专项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11.1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1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6.1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65万元,下降1.36%,主要原因是2022年离职2人,退休1人,工资及相关计提费用随之减少;项目支出285.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68万元,增长23.74%,主要原因是房地产业务管理专项经费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9.0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3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支出;

3.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09万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抚恤金以及补助费;

4.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失业保险金单位缴纳部分经费的支出;

5.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3.7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3万元,主要用于缴附加商业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经费支出;

7.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1.5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8. 2210399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住宅—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761.8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城市房地产业务管理专项经费支出、烂尾楼清理整治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8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6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74.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1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1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15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9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3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8.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5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5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9.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2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2万元,项目支出111.51万元);

10.30203商品和服务支出—咨询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1.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50万元);

12.30206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

13.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8.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4.30209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6.00万元);

15.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6.30213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7.30215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8.00万元);

18.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9.30226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12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20.00万元);

20.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1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1.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1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2.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1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万元,项目支出18.00万元)。

23.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4.31002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7.9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1.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03万元,增长4.24%,主要是房地产业务管理专项经费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房地产管理中心2023年无与省级配套事项预算。

(三)与市配套事项

曲靖房地产管理中心2023年无与市配套事项预算。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房地产管理中心2023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预算。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房地产管理中心2023年无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预算。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3年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部门预算批复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的项目1个:城市房地产业务管理专项经费,安排项目资金385.00万元。2023年该项目绩效目标将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2023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将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现将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城市房地产业务管理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2023年要完成房产交易数量大于等于10000份,房地产投资大于等于100.00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大于等于180.00万平方米,烂尾楼复工需交房6个的任务目标,以及确实做好群众服务工作,房产信息查询率等于100.00%,办理业务时效不超过2个工作日。加大房地产市场执法力度,认真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优化环境,保持房地产健康稳定的发展。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3.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根据政府职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

4.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科目。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部门资产总额638.42万元(净值418.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4.98万元,固定资产407.81万元、净值191.4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5.63万元、净值11.69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99万元,主要是流动资产增加18.47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7.5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城市房地产业务管理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曲政发〔2009〕74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已批准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曲政办发〔2013〕35号);关于《曲靖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相关款项收缴问题的请示》的回复意见(曲财建〔2014〕52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四、项目基本概况

确保房地产管理业务顺利进行,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人员,制定工作方案,继续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要个执行国家和省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严格商品房预(销)售登记、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备案、房地产广告管理。确实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年内完成了商品房购销合同网上签约。加大房地产市场执法力度,认真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优化环境,保持房地产健康稳定的发展。

五、项目实施内容

2023年要完成房产交易数量大于等于10000份,房地产投资大于等于100.00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大于等于180.00万平方米,烂尾楼复工需交房6个的任务目标,以及确实做好群众服务工作,房产信息查询率等于100.00%,办理业务时效不超过2个工作日。加大房地产市场执法力度,认真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优化环境,保持房地产健康稳定的发展。

六、资金安排情况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23年房地产业务管理专项经费385.00万元(财政安排285.0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100.00万元),其中:办公费安排111.51万元,用于维持日常房地产管理业务顺利进行;水费安排0.50万元,用于支付办公楼日常水费;电费安排3.00万元,用于支付办公楼日常电费;物业管理费安排6.00万元,用于支付单位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安排120.00万元,用于支付房地产管理中心劳务派遣人员全年工资支出;其他交通费用安排18.00万元,用于烂尾楼专班至各县市区督导租车费;会议费安排8.00万元,用于烂尾楼盘活复工工作统筹协调会议开支;办公设备购置安排17.99万元,用于采购各科室工作所需办公设备及更换老旧办公设备;委托业务费安排40.00万元,用于办公所需委托业务费;专用设备购置安排60.00万元,用于更换办公楼老旧电梯。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3年要完成房产交易数量大于等于10000份,房地产投资大于等于100.00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大于等于180.00万平方米,烂尾楼复工需交房6个的任务目标,以及确实做好群众服务工作,房产信息查询率等于100.00%,办理业务时效不超过2个工作日。加大房地产市场执法力度,认真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优化环境,保持房地产健康稳定的发展。

八、项目实施成效

确保房地产管理业务顺利进行,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人员,制定工作方案,继续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要个执行国家和省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严格商品房预(销)售登记、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备案、房地产广告管理。确实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年内完成了商品房购销合同网上签约。加大房地产市场执法力度,认真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优化环境,保持房地产健康稳定的发展。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20230114105146103.xls


监督索引号53030005033400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