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

来源: 日期:2014-06-23


附件

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

一、申报

(一) 申报范围

国家园林城市 实行申报制,全国设市城市均可申报

(二) 城市 申报条件

1 城市 人民政府 制定 国家园林城市 创建 工作 目标 及规划 实施3年以上;

2、 已对照 《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 GB/T50563-2010 )进行等级评价并达到 以上 (含 级)

3 已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 省级园林城市称号2年以上;

4 近3年内未发生破坏园林绿化 成果 生态 环境保护 城市市政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 重大恶性事件

5、 城市园林绿化等级评价达到 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命名 不少于 3 城市 可申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三) 申报时间

国家园林城市 评审每两年开展一次 偶数年为申报年,奇数 年为评审年。 申报城市须在申报年的 9 月3 0 日前 将城市人民政府的申报申请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及遥感测试基础资料报送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其他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评审年的 3月31日

(四)申报程序

1、 申报城市人民政府向住房城乡 建设部提出申请;

2、城市人民政府的 申报申请 省级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初审 ,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连同书面初审意见 一并 报送 住房城乡建设部

3、 直辖市 申报 申请 由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报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五 申报材料

1、 城市人民政府的申报申请及 所在 省级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的 初审意见。

2 城市概况(包括城市基础设施情况、城市环境状况等) 最新 批准实施的《城市总体规划》、建成区范围图、城市绿地现状图、设区 市行政区划图

3 城市绿线 管制 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说明、城市绿线图及媒体公示说明

4 城市园林绿化 等级 评价 达标 级或 级以上) 自评材料 包括 (1) 城市园 林绿化等级评价表( 详见 附表 1 );(2) 对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进行 自评 的综述 3 遥感测试 基础资料( 见附表 2

遥感测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组织 在评审年的 3月31日前 完成 遥感测试数据处理 分析 遥感测试基础资料一经上报,不得更改;特殊情况下 确需 调整 ,须报经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同意。

5 对照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逐项说明材料 及相关附件资料

6 国家园林城市 创建 工作 技术 报告( 文字 材料 及DVD音像 ,其中 DVD音像片 不超过12 分钟

二、评审

(一 评审的组织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负责组织建立国家园林城市专家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括风景 园林、市政、规划、住房等方面的 管理和 技术人员。

国家园林城市专家委员会 负责对申报城市进行创建指导服务、审查申报材料 、实地考 综合评审

国家园林城市专家委员会 每个 成员 原则上 只限 参加 创建 指导 材料审查、 实地 考查 和综合评审中 一项 工作

(二 评审程序

1 材料审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 负责从 国家园林城市 专家委员会中抽取有关专家 申报材料 和遥感测试基础资料 的完整性 和真实性 进行 审查。

2、问卷调查

对申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城市, 在实地考查 进行 问卷调查 详见附表3) 。问卷调查 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组织,由专业社 会调查 机构具体实施,问卷调查分析报告 在实地考查10天 完成。

3 实地考查

经过遥感测试 达标 的申报城市, 住房城乡建设部 城建司 组织专家 考查组 进行实地考查。 实地考查 采取既定线路 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 抽查主要针对遥感测试结果进行,抽查线路 及内容 由专家组组长确定。

申报 城市 至少 在专家 考查 组抵达 两天 当地 不少于两种 主要 媒体上 社会 公布考查组工作时间、联系 电话等 相关 信息 便于考查组听取各方面 意见和建议

专家考查组须在实地考查结束后一周内 将经 考查组 所有 成员 签字确认的 书面考查 意见交 住房城乡建设部 城建司。

4 综合评审

住房城乡 建设 部城建司负责 组织召开国家园林城市综合评审会,从 国家园林城市 专家委员会中抽取评审委员 对申报城市的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评审。参加 综合评审会 审委 不少于21 人,且为奇数

评审委员 通过 查看 申报 城市 园林绿化 等级 评价 材料 国家园林城市创建 申报材料 观看创建工作 技术 报告 DVD 音像片 听取 实地 考查评估 意见 综合评议等 评审程序 ,对申报城市进行 投票和打分 ,形成综合评审意见。

实地考查专家组只 负责汇报实地考查情况, 不参与综合评审的投票打分。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问卷调查 综合得分占 综合评审 得分的 4 0%。

评审结果公示

国家园林城市综合评审 意见 经住房城乡建设部 常务会议 研究确定 后,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上 公示 10 个工作日

命名通报

公示结束后, 住房城乡建设部对 审核通过的城市进行命名通报。

三、动态管理

对已命名的国家园林城市 采取 城市自查、省级 普查 部级 抽查 相结合 方式 进行 动态监管 省级普查 5 开展 一次, 部级抽查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凡 抽查 合格的,保留 国家园林城市 称号; 抽查 不合格的, 将予以书面警告,限期整改; 整改 仍不合格的,将公告撤销其 称号。

附表 1

城市园林绿化等级评价表

基 本 情 况

城     市

自评等级

所在省份

行政级别

建成区面积

城区人口

国家或省级园林城市获得时间

历史文化名城(城区)获得时间

自 评 情 况

评价类型

序号

评价内容

自评结果

综合管理

1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

2

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

3

城市园林绿化维护专项资金

4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

5

城市绿线管理

6

城市蓝线管理

7

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建设

8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应用

9

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

绿地建设

1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2

建成区绿地率(%)

3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人)

4

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

5

城市各城区绿地率最低值(%)

6

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 /人)

7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8

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个/万人)

9

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

10

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

11

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

12

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

13

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

14

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

15

大于40hm 2 的植物园数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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